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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印发《福州市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导手册》《特定人群个人防护指南》 《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指南》的通知

2020-01-29 22:49:12  来源:福州新闻网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集中留观点技术指南

  一、集中留观场所的选择

  密切接触者集中留观点必须具备基本的生活设施(通风、有上下水及化粪池、保暖设施),配备必要的消毒剂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观察对象每人一间房(最好有独立卫生间),减少观察对象之间的接触。建筑物与集中居民区相对隔离,距离50米以上。

  二、集中留观点人员配置

  留观点医务人员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调配,原则上每个观察点按每50人配备1医(最好是全科医生或呼吸科医生)1护,通过微信群等方式接受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学观察等指导。同时根据需要配备数名工作人员辅助完成相关工作。

  三、集中留观点设备、器材配置

  集中留观点应配备红外体温探测仪或体温计、听诊器、手消、环境消毒剂等。

  四、密切接触者管理

  4.1 隔离点密接者应单间居住,观察期间,不得外出,限制新朋好友探视,非必要不串门,服从观察点工作人员的管理;

  4.2 限制活动区域,共享区域如活动场所、卫生间、餐厅等应开窗通风;有条件时可以加装静态空气消毒机;

  4.3 密接者出隔离房间,需戴医用外科口罩;

  4.4 吃饭前、吃饭后、如厕后、进出隔离房间前后需洗手,或者手消毒(手部有明显污渍,先流动水洗手再进行手消毒);

  4.5 咳嗽、打喷嚏时,需要佩戴医用口罩,或者用纸巾及弯曲的手肘掩护,咳嗽和打喷嚏后立即清洁双手;

  4.6 隔离的密切接触者使用过的、废弃口罩放入黄色医疗废物袋中,集中回收后送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处置;

  4.7 医学观察主要内容

  4.7.1当地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等防控措施。

  医学观察开始前,专业人员应口头或书面告知密切接触者采取医学观察的缘由、期限以及法律依据、内容和注意事项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临床特点、传播途径、预防感染等信息,同时告知负责实施居家医学观察措施的医疗机构及其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4.7.2医学观察对象不得外出,如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外出时要戴好口罩,避免到人群聚集的场所。

  4.7.3每天早晚各测量1次体温,详细记录密接接触者的健康状况。对年老体弱者还应注意了解有无其他病症。

  4.7.4医学观察期间,如果密接接触者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应立即向当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同时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采样和检测,如核酸检测阳性应对与其有密接接触的全部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如密接接触者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与其有密接接触的全部人员可解除医学观察。

  4.7.5医学观察期限为14天,指与病例或其分泌物等最后一次接触之日算起顺延至第14天结束。医学观察期满时,如无异常情况,可解除医学观察。由负责医学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书面健康证明。

  五、消毒与个人防护

  实施医学观察的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5.1执行人员应进行一级防护(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外科口罩、工作服、护目镜、长袖橡胶手套、长筒胶鞋等);发现有疑似病人时,进行疫点消毒处理人员须进行二级防护(一次性工作帽、N95防护口罩、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护目镜、长袖橡胶手套、长筒胶鞋等)。

  5.2做好常用消毒药品、器械和防护用品的储备与选用,所使用的消毒药品、器械应符合国家发布的相关卫生标准要求;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等应分别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GB 19082-2009)、《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 19083-2010)。

  5.3加强现场消毒人员的培训,确保现场消毒人员能够正确进行个人防护、消毒剂配制、手卫生,规范开展消毒操作。

  5.4消毒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交由指定的有害废物焚烧处置单位作集中焚烧处置。

  5.5密接接触者解除观察离开后,对所住房间的物品、地面使用含有效氯2000mg/L消毒液进行消毒并开窗通风1小时以上。

  5.6 观察点需对各类污染对象进行消毒处理,所用药品、剂量与方法如下:

  5.6.1 室内空气(包括隔离房间、走道及其他公共区域):

  首选加强通风,保证有充足的新风输入。必要时用2000mg/L~5000mg/L过氧乙酸溶液,或者3%过氧化氢,或者500mg/L~1000mg/L 二氧化氯等消毒液,用超低容量喷雾器进行气溶胶喷雾消毒,喷雾量20~40ml/m3,关闭门窗封闭作用1~2h。

  5.6.2 物体表面(包括隔离房间、公共活动区域的桌面、台面、地面等):

  每天湿式清洁2次以上;每天一次消毒,用 1000~2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或者2000mg/L~5000mg/L 过氧乙酸溶液进行常量喷雾消毒,喷药量为100ml/m2-300ml/m2,以湿润不流水为准;或者用布巾擦拭,拖把拖地消毒,作用时间60min以上。消毒完毕后可以用清水冲洗,或清水湿布巾擦拭,以减轻对物体表面的腐蚀性。

  5.6.3 隔离者衣物等纺织品以热水清洗,不同隔离者衣物不得混同洗涤。

  5.6.4 餐(饮)具:首选煮沸消毒15-30 min,也可用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或5000mg/L 过氧乙酸溶液浸泡30 min后,再用清水洗净。

  5.6.5 观察对象的排泄物、分泌物和呕吐物

  稀薄者,每1000ml可加漂白粉精25g,搅匀放置2h。尿液每1000ml加入漂白粉精2.5g混匀放置2h。成形粪便,1份粪便加10% 漂白粉精乳剂2 份(含有效氯5%),混匀后,作用2h。对厕所粪坑内的粪便可按粪便量的1/5加漂白粉精(使有效氯作用浓度为20000mg/L),搅匀加湿后作用12-24h。

  5.6.6 手卫生:用流动水洗手,或含乙醇手消毒剂等涂擦,作用1-3min。

  5.7 生活废水处理:

  参考《疫源地消毒总则》(GB 19193-2015)中,“若污水已排放出去,应对污水沟进行分段截流加氯消毒,常用药物及浓度应根据污水有机物含量投加有效氯20-50mg/L的含氯消毒剂,作用1.5小时后,余氯应大于6.5mg/L。”

  在排向市政管网前,针对集中观察点建筑的污水处理池(化粪池)的第一格,进行投氯消毒处理。经检测余氯达标后再行排放。一般生活用建筑物设计上都配套有三格式化粪池。

  没有修建集中化粪池的集中观察点,在所在区域的污水处理站加大投氯消毒量,确保消毒后余氯达标。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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