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岩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委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中央巡视反馈以来,针对学习新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开展一体化持续深入整改。一是兴起学习热潮。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通知》,召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推进会、学习汇报会、学习研讨会,进一步兴起“大学习、大普及、大践行”热潮。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11832名党员干部参训,其中市委常委会开展2次专题学习研讨;市委举办2期市管干部专题研讨班,1182人参训,市委书记许维泽在开班式上以党的政治建设为主题作辅导报告,引导大家深化对新思想的理解。组建新思想巡回宣讲团、红色故事巡回宣讲团、红色文艺轻骑兵巡演宣讲,以及“百姓宣讲团”“红色义工”“星火讲师团”“宣讲小蜜蜂”等1182支基层宣讲队伍,开设全国首个党课网络直播间《“章”口就来》,通过“微课堂”开展多层次宣讲,推动学习宣传全覆盖。2018年8月以来,开展各类学习宣传活动8807场次,受众69万人次。二是规范学习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关于规范市直机关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明确学习重点内容,规范学习管理、学习组织、学习形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学习计划,按要求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通知》,将新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的重点内容。永定区对“大学习”活动进行再部署、再推进,高陂镇、培丰镇党委分别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工作进行详细安排、周密部署,营造学习氛围,抓好“大学习”落实。三是丰富学习载体。编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分专题宣讲提纲》《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手册》,以中央苏区发展大讲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为载体,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在“党员e家”和“闽西党旗红”微信公众号开设“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知识”专栏,分期推送学习材料,组织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全市9.2万名党员参与在线学习,机关在职党员基本实现全覆盖;市委党校将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作为重要课程,列入常态化课程体系和主体班次结业考试内容。
6.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方面,全面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问题整改。各级党委(党组)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和领导干部2017年度个人述职报告开展自查自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学习研讨存在缺项的298个党委(党组)补充开展学习研讨;2017度个人述职报告缺少“两学一做”内容的856人重新撰写并整理存档。市委常委班子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通过开展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研讨、召开专题研讨会等形式,补齐“两学一做”主题学习研讨缺项,13名厅级领导干部在2017年度个人述职报告中补充“两学一做”内容并整理归档。另一方面,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作为党建述职评议的基本项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基层基础,严格落实党章党规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开展“红土先锋”党建品牌拓展提升为抓手推动学习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7.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管理,强化舆论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下发《关于认真抓好中央、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进一步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2018年以来,市委常委会2次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在党内通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对市四套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述职报告开展自查,25份缺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的材料已补充完善。二是强化阵地管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管理的通知》,对市内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实行申报审批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党组)主责管理、职能部门监督管理机制。市委党校在主体班次开设意识形态相关课程,2018年已举办1场专题讲座;在2019年课程体系中单设意识形态教学板块,开设9门核心课程。三是强化邪教和地下教会管控。调整充实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健全完善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整治。2018年11月以来开展打击邪教专项行动、反邪教宣传月活动,加大教育转化工作力度,消减邪教痴迷者存量,破获一批邪教案件,转化一批邪教痴迷者。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8.关于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严格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相关要求,贯彻整风精神,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一是深入对照检查。民主生活会前,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严格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深入进行党性分析,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找具体。班子主要领导负责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严格审阅把关班子成员发言提纲。二是严肃相互批评。市委常委班子12月21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委同志开展了积极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不谈成绩、只讲问题,相互批评坚持实事求是、开诚布公、直截了当,提出了242条相互批评意见,直接指出缺点和问题。在市委常委班子的示范带动下,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班子,各县(市、区)委和47个涉改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严格认真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监委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督导,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批评和相互批评。三是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2018年8月31日召开的市委常委班子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上,3名市委常委同志就2018年1-8月接受约谈函询情况进行说明,4名市委常委同志就2016年接受约谈函询情况作补充说明。在2018年12月下旬召开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和市政协党组10名领导干部就2016年接受约谈函询情况作补充说明。建立健全提醒机制,在民主生活会前通过提醒函及时提醒领导干部就个人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9.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虚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一是规范党组织设置。结合机构改革新设立党组7家。下发《关于做好省委巡视五组巡视龙岩市反馈意见涉及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市直机关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对发现问题的39个单位发出告知函并督促整改到位,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党组织设置。目前,147家市直单位设立党组49家、党组性质党委5家、党(工)委32家、党总支4家、党支部50家(7家民主党派暂不具备设立党组织条件)。市委已免去市驻厦办主任兼任的市发改委党组成员职务;免去市煤管局局长兼任的市安监局党组成员职务,改为兼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二是健全基层党组织。结合2018年度党内统计工作,对基层党组织设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组织设置不规范、党组织不健全等问题,分级分类指导规范;在基层党支部开展“红土先锋”达标创星活动,对全市各领域党支部评星定级、分类管理,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成立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党组,并配齐3名党组成员。三是加强基层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召开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工作。开展新一届村(社区)“两委”培训,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重点培训内容。制定下发《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乡镇、村居党务政务公开栏内容充实工作的通知》,对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等进行规范。对全市134个乡镇(街道)、1922个村(居)党务政务公开栏建设及公开栏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发现存在问题89个并已整改到位。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村财收支、扶贫资金、征迁补偿等内容列入村(居)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考评结果与绩效挂钩。
10.关于基层党组织生活不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规定,突出党支部政治功能,聚焦党的组织生活存在问题,抓问题整改、抓业务提升、抓责任落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一是开展自查自纠。以基层党委为单位,对所辖党支部2018年度“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制度落实开展自查自纠,共发现“三会一课”不规范问题600个、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问题436个、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203个,已全部整改到位。针对“三会一课”记录造假问题,给予龙岩市中华职业教育社办公室副主任科员李平志诫勉谈话。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将“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制度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党务干部业务水平。常态化举办党组织书记培训班,2018年12月举办农村、社区、国企等领域党组织书记市级示范培训班,培训440人。下拨310万元党费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务知识培训。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市对县党建目标管理考评、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以及各级巡察的重要内容。
11.关于市直机关混岗现象比较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借用、混岗及聘用问题专项清理整改,梳理出市直机关借用、聘用、混岗人员台账。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备案的借用人员,要求清退回原单位上班;对混岗人员提出分步清理措施,明确要求党政机关从事执纪执法、干部人事、审计、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等工作的负责人,不得使用混岗人员。截至12月31日,市直机关已清退借用、混岗及聘用人员168人,其中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分别清退28人、23人。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借用、混岗及聘用人员管理工作意见》,再次强调有关人事管理工作纪律和要求。
12.关于干部选任工作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标准、健全机制、完善政策、规范程序,确保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一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市委常委会、市委组织部部务会分别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回避等制度。针对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开展自查,将应回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关情况向省委组织部作了汇报,相关人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建立健全回避提醒机制,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相关要求写入《中共龙岩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2018年5月以来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每次研究干部任免事项前,均及时提醒须回避的领导干部。二是严格干部提任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的要求,根据边巡边改要求,2018年5月以来市委常委研究的提(转)任对象,均按规定在会前完成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工作。对2017年7月14日市委常委会决定提(转)任处级干部的17名同志个人有关事项核查情况进行了逐一复核,未发现影响提拔使用的情况。三是严格干部挂职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干部挂职应明确期限的要求,对干部挂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委常委会及时研究明确了3名市管干部挂职期限,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对核查出的55名未明确挂职期限的干部均已明确挂职期限。
13.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刚性,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一是全面排查整改。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监委,对2016年以来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被查核对象,以及被取消考察对象资格、暂缓选任或停止选任程序的查核对象是否处理到位进行核查,本着实事求是、从严要求的原则,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涉及的干部,重新研判,对处置不当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处理意见;对2016年县(区、市)换届提名人选12人存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的问题进行复核,12人均已处理到位。在边巡边改中,结合2017年度处级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谈心谈话工作,了解市管干部是否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指导194名市管干部作了补充报告。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成立专项核查组,对2013年以来拟任处级干部公示期间的信访件进行梳理,已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省管干部任前公示的规定》,对信访反映问题按内容、性质进行分类登记,并已按干部管理权限查核处理。二是层层传导压力。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约谈2017年以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一致率较高的21名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及2018年市委第五轮第一批巡察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一致的14名市管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对不严格执行“两项法规”有关要求,以及本地本单位领导干部2017年度如实报告率较低的13个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走访约谈。同时,举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题辅导班,在“闽西党旗红”微信公众号发布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法规”的政策解读和典型案例,提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意识和能力。2018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一致率,比2017年提高15.74个百分点。三是严格工作程序。针对“公示期间反映问题核实不到位”的问题,市委组织部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省管干部任前公示的规定》,对任前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的内容、性质分类办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调查核实。结合边巡边改工作,2018年5月以来任前公示对象的信访举报件,均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省管干部任前公示的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其所在单位组织调查核实。针对“征求纪委意见程序不严格”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市管干部任职前市委组织部听取市纪委意见和市纪委回复市委组织部意见的试行办法》规定的八种情形征求和回复意见。2018年6月以来拟提任和进一步使用的干部,市委组织部均按八种情形要求征求市纪委监委意见并得到回复。
14.关于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清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兼职审批(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行为。先后开展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自查、清理规范及“回头看”工作,向市四套班子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取酬”清理整改的函》,对违规兼职尚未整改到位的干部下发《关于做好社团违规兼职整改的函》,督促做好取酬清理工作。目前,相关领导干部已按规定辞去违规兼职职务,兼职取酬已清退到位。
15.关于干部管理基础工作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资关系管理。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关系迁转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工作,按要求办理8名处级以下干部工资关系迁转相关手续,17名省管干部完成工资关系迁转。二是规范全程纪实工作。对2015年10月以来提任的市管干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进行全面自查,发现41处存在涂改,52处存在缺项。对出现涂改的已查找其他相关文书档案佐证并加盖校核章,对漏填情况逐一核实整改,对记录人、审核人未签名的,已由相关人员依据事实重新补签。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填写不规范的进行自查自纠,确保每个干部的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在每次干部考察工作培训时,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工作学习培训,规范填写流程。三是加强市管干部交流。对市管干部的任职时间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健全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的干部名册,结合机构改革有针对性地推进市管干部交流轮岗。2018年11月以来,已对21名市管干部进行交流、调整。四是规范干部档案管理。举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学习培训班,对全市处级干部档案进行复核,收集缺少的材料1435份,其中补充完善处级干部学籍材料220余份,重新认定9卷干部档案的“三龄两历”。同时,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收集、报送、归档的长效机制。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6.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下发《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从7类20个方面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综合整治,对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215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公开通报曝光23起典型问题。二是整治“文山会海”。制定下发《整治“文山会海”二十条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精简简报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落实省委巡视五组反馈意见整治文山会海的通知》等文件,从文号管理、发文规格、发放范围和会议审批、会议规模、会议形式等方面进行规范。2018年,市本级共发文1182件,同比下降20.18%;各县(市、区)共发文5902件,同比下降26.34%。2018年市委召开的全市性综合会议同比下降9.5%。新罗区加强审核把关,严控发文数量,2018年区委、区委办公室发文数量减少20.7%,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发文数量减少18.5%。针对预留文号问题,对新罗区白沙镇党委进行通报处理,党纪立案1人,诫勉谈话1人。同时,建立整治“文山会海”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会议审批制度,对全市性会议实行计划审批管理;将“文山会海”整治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内容;充分利用广电网、互联网等形式召开会议,减少和避免集中开会、层层开会。三是强化正向激励。调整优化《龙岩市培育文旅康养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和《2018年服务业发展“三比一看”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加强正向激励引导,将项目招商、企业培育工作的硬性指标调整为指导性指标,引导市直单位主动参与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鼓励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服务企业。
17.关于有的单位“三公”经费上报数据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方面,规范“三公”经费数据上报。市城管办全面核查“三公”经费数据不实原因,在市“三公”经费上报系统补录2014年至2018年期间“三公”经费并通过市财政部门审核;对车辆运行维护费进行核实,查明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实际为14.98万元,财务帐上为13.89万元,因财务人员业务不熟,少录2015年2月、10月车辆维修费1.09万元,2016年6.6万元与实际相符。目前,该财务人员已被解聘,并对市城管办相关责任人员开展初核调查。制定《市城管办内部控制制度》,“三公”经费上报由主管部门专人负责。经查,2012-2014年期间,市“五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务用车由市发改委提供保障,公务用车产生的费用由市“五大战役”领导小组工作经费中支出,共支付90.1万元。市发改委已完善单位车辆管理制度及财务支出管理规定,并重新完善出台财务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建立“三公”经费数据上报核实长效机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数据统计报送的通知》,明确“三公”经费报送要求,规范“三公”经费财务核算。2018年1-11月,市级“三公”经费11902.19万元,同比下降28.23%。
18.关于公务接待存在隐形变异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监督检查、规范管理、完善制度,不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一是全面核查、规范管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对公务接待手续不全的进行核查整改。市四套班子办公室共核查出711批次无公函接待,其中已补发公函、会议通知等接待凭证567份,其余144批次由具体经办人和承办科室进行书面情况说明;核查出488批次无清单接待,目前均已补齐接待清单。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和公务接待费用报销管理,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对无审批单、无清单的公务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支。2018年1-11月,市级公务接待费用3911.08万元,同比下降38.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原由闽西宾馆管理的市领导小食堂收回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减少管理成本、人员成本,并修订完善《龙岩市机关食堂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明确用餐范围,合理安排食材。二是强化监管、形成震慑。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连成线,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在单位食堂等内部场所违规吃请等公务接待隐形变异问题。2018年,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7起、处理514人,其中查处违规公款吃喝问题71起。上杭县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2018年以来的公务接待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清退上杭县实验幼儿园违规接待开支6037元,对上杭县实验幼儿园园长李红梅予以诫勉谈话处理。永定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3年以来公务接待专项整治,责令坎市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提醒谈话2人,诫勉谈话1人;对高陂镇追责6人,其中党纪立案3人、诫勉谈话1人、责令检查1人、提醒谈话1人。高陂镇、坎市镇分别制定完善了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三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全市7个县(市、区)细化出台公务接待相关制度,明确“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国内公务接待一律不饮酒”等事项,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明确规定公务接待工作餐标准。市委办公室对2015年9月发生的4.3万元报销单据金额构成进行核实,经查该笔款项系用于龙岩市党政代表团到江西省赣州市考察对接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并开展宣传推介,现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体谈话和廉政教育,并修订出台财务管理制度,对物品采购进行规范,要求严格审核采购、品种,严禁违规采购土特产。
19.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方面,进一步规范表彰奖励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做好表彰奖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清理规范市委、市政府表彰和公务员及时性奖励项目,由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2019年度表彰项目并报省人社厅审核,2018年起三大战役等奖励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奖励规定执行。另一方面,严肃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每季度开展“1 X”津补贴专项检查,2018年以来开展重点抽查7轮,检查单位18个,发现问题线索12条,均已完成整改。2018年12月以来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事项清理,对无政策依据自行出台的各类奖励项目进行梳理,清退各部门无依据自行出台项目发放的奖金共计2254人次282万元。清退市深化“五大战役”重点行动计划领导小组35名工作人员2012年至2015年通讯费47812元,市中级人民法院11名班子成员2015年1月至2016年7月加班补贴51900元。
20.关于公款报支应由个人承担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原市委市政府大院等已房改生活区业主委员会或管委会,规范已房改生活区物业管理,完成生活区物业管理社会化。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清退4名干部学历教育报销费用19530元。市城管办全面梳理清查会议、培训、考察等费用支出情况,共清退违规款项2646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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