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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2019-02-11 16:13:48  来源: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2.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和权属企业党组织专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以及省委《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等制度规定,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二是成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领导小组,修订《集团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并将清单内容细化到具体责任部门。修订《集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制定《关于规范落实谈话制度实施办法》等制度,形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体系,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三是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由集团党委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带队开展检查考核,印发检查情况通报,下发整改建议,问责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人。

  (2)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集团党委“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任务。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廉洁风险防控履职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按照领导职责分工,对廉洁风险点加强管控,根据履职情况落实奖惩。印发《关于建立集团本部监督联动机制的通知》,在集团本部和权属企业建立审计监督、财务监督、法务监督和派出监事会监督等监督联动机制;集团派出监事会从派驻5个企业增加到8个企业,实现重要全资子企业派出监事会全覆盖,强化对权属企业“一把手”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三是修订《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严格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选人用人导向,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制度,把履行“一岗双责”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评价,加强权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

  13.关于纪检机构不健全,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题调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意见》,规范权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纪委书记职责分工、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职责等事项。福建水泥、永安煤业、天湖山能源、福建建材等设立党委的21家权属企业全部配备专职纪委书记,身兼多职的8家权属企业纪委书记不再兼任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等职务,12家分管生产经营工作的权属企业纪委书记全部调整了工作分工。21家党委建制企业纪检监察室全部单设,配备2名专职纪检干部;党总支建制企业全部配备1名专职纪检干部、1名兼职纪检干部。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和审理工作的通知》,对纪检监察领导体制、案件管辖、党政纪处分权限、交叉办案和交叉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修订完善集团和权属企业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细化明确监督责任范围,增加纪委书记履职情况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制定《干部遵守党风廉政规定情况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暂行办法》,强化纪检监察部门把关职责。坚持落实纪检工作片区协作机制和纪委书记年度述责述廉和考核评议制度,强化纪委书记履职情况监督和责任追究。三是对邵武煤业“小金库”案件负有管理和监督责任的集团公司相关部室履职情况进行核查,对集团公司原煤业部分管销售负责人进行问责。对永安煤业公司信访件由集团纪委组织初核,因违规购车给予永安煤业公司原副总经理石绍军诫勉谈话处理;对反映可门港物流公司、永安煤业公司、福能总医院主要领导的信访件,在函询基础上,全部组织外围了解核实。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超限未办结的6件信访件,全部按程序处置完毕,对提前预支绩效薪酬的华厦设计院原责任人进行问责。2018年集团和权属企业纪委共处置问题线索111件,立案审查28件,诫勉谈话27人,谈话提醒57人。

  14.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效果不理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六个一”活动,集团系统组织党纪党规学习129次、典型案例学习117次、专题讨论99次,2083人参加党纪党规知识测试,撰写心得体会1037篇。二是2018年12月28日召开集团公司专题警示教育大会,通报陈本佑、薛建国、林光武等集团内部典型案例,发挥警醒震慑作用。三是集团纪委将及时通报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通过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以案释法专题学习教育;充分利用集团公司建设的鸿山热电、煤电公司两个警示教育基地,每年组织权属单位分层级、分群体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

  15.关于重点领域日常监督存在盲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建立集团本部联动监督机制的通知》,建立部门联动监督机制,实现重点领域监督全覆盖。二是组织开展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专项检查,不断深化工程建设、大宗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重点关键领域的廉洁风险防控。三是修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产权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全面推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物资采购管理体制,实行大宗物资分业务板块集中采购。四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化片区纪检协作机制,加强重点关键领域的日常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大宗采购、工程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的违纪违规案件。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6.关于个别煤矿股权交易反映较多,嫌疑利益输送的问题

  整改情况:(1)经核查发现,一是省197地质大队对高陂煤矿的地质储量核实报告揭示,截至2018年8月31日高陂煤矿被周边小煤矿盗采资源量较多,井田范围内的煤矿资产权益受到较为严重侵害。二是高陂煤矿股东双方协议约定的煤炭产出和回收煤量跟踪执行不够到位。合作方股东未按协议约定,及时交付我方应回收煤量。截至2018年11月底,实际回收煤量293458.23吨,欠收回煤量17791.77吨。三是高陂煤矿《协议书》中对第六年生产计划、煤炭回收的约定条款不够严密,对是否需要重新编制储量核实报告作为依据来交付回收煤量存在分岐。四是仁盘煤矿收购后因煤炭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目前处于暂停开发阶段。(2)一是责成煤电公司按协议规定会同股东方对高陂煤矿六年经营期的动用储量情况进行核实,六年经营期到期前制定出334?储量升级方案及后续生产经营方案,确保煤电公司在高陂煤矿的权益资源、资产不受侵害;二是完善对高陂煤矿实际产量和煤台调运量的管控措施,认真落实协议约定,制定煤炭的回收调运计划,并指派专人负责跟踪,确保协议约定应获得的煤量回收到位。三是加强高陂矿区小煤矿巡查,落实巡查和安全生产监管制度,防止资源被周边小煤矿盗采造成资源损失;四是煤电公司会同股东方制定仁盘矿业公司《探矿权资源管理制度》《关于加强小煤硐巡查的通知》《关于制定岗位职责的报告》。责成煤电公司会同股东方做好矿权维护、探矿权证延续手续的办理工作,及时跟踪国家和省内煤炭产业政策变化,择机处置新罗仁盘煤矿股权,或时机成熟进行合作开发利用。(3)集团纪委正组织对高陂煤矿核查发现的问题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对涉及的责任人员将予以严肃问责。

  17.关于医疗健康板块企业经营亏损,存在一定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福能体检中心、三博福能脑科医院和福能海峡口腔医院等3家单位未来3-5年内实现扭亏为盈的目标措施。福能健康体检中心2018年已扭亏为盈。三博福能脑科医院将做好医联体建设,实现医疗资源共享,以创立品牌为重点,逐步扩大营收规模实现两年内扭亏为盈。福能海峡口腔医院将加强市场拓展与品牌培育,降低成本、采用设备的融资租赁模式,预计两年内实现扭亏为盈。同时根据双方协议,福能海峡口腔医院在市场培育期前三年实行归一方管理责任制结算,确保公司每年利润总额不低于实收资本的10%,若未实现经营目标,由对方负责补足。二是及时收回海峡口腔医院租金,福州美伦大饭店2018年11月19日收到截至2018年11月30日的序时租金325万元,12月4日收到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的租金。对于逾期违约金146.25万元,美伦大饭店正按《合同》约定委托律师通过法律仲裁解决。

  18.关于可门港物流违规开展过单贸易,经营风险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可门港物流公司2013~2017年开展了“过单贸易”,未发现可门港物流公司“过单贸易”存在涉诉、非诉类商业纠纷和呆坏账损失。二是集团重申严禁开展融资性贸易和过单贸易,明确了今后可门港物流公司主要从事装卸物流服务,不再开展商贸业务,从源头上防范了商贸风险。三是给予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的可门港物流公司原总经理单建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9.关于高价收购保山石材股权,涉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石材转型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报批以及收购云南保山石材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确认该采矿权收购实际价格为3310.5万元,采矿权投入费用841.3万元,增值率为2.93倍。经核查,存在前期工作不够扎实、对石材行业市场研判偏乐观,后续经营管理不到位、公司经营亏损等问题。二是对前期调研工作不认真,经营管理不到位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达人石公司原总经理王亚海、对负责投资机会分析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不扎实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华厦设计院颜志明等2人进行党纪立案审查。对未如实提供收购项目生产经营情况和后续经营管理不到位负有直接责任的达人石公司原副总经理李诚专进行政纪立案审查。给予对收购项目监督管理把关不严负有一定责任的集团规划部副经理龙元明诫勉谈话处理。

  20.关于集团多项装修工程超概算并存在违规的问题

  (1)关于福能方圆大厦装修改造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查,方圆大厦申报立项估算资金4000万元未经设计单位设计编制。2014年4月福建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编制的4680万元概算未报经集团公司批准,由于功能定位、政策变化、新规范和安全要求方面等因素,结算总价增加至5142万元,未正式批复。工程设计费133.98万元、监理费95.52万元履行了公开招标程序。集团纪委给予对方圆大厦违规超概算、超概算未报批负有责任的时任福州美伦大饭店分管领导余学兴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前期办副主任李捷诫勉谈话处理。

  (2)关于福能总医院一期改扩建工程超概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查,在福能总医院一期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因集团将医疗健康作为主业培育发展,启动了二、三期建设,整体功能定位发生变化,总投资概算由1.48亿元增加至1.75亿元,超概算18.2%。3900万元供配电系统、道路、雨污管网、污水处理系统项目是为全院一、二、三期服务的配套项目,不属于主体工程,未发现规避“超概20%需重新审批”肢解主体工程问题。但福能总医院在2015年8月医院一期主体土建工程基本完工时才启动调概,2016年12月才报送调概文件,调概存在逆程序。集团纪委给予对违规超概算、超概未报批负有领导责任的时任福能总医院党总支副书记王玮晶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福能总医院成本控制部经理郭勇诫勉谈话处理。

  (七)落实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21.关于落实中央巡视组上轮巡视提出的“严禁在干部任职年龄上切线改非”的要求不坚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了《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取消调研员及助理调研员职务设置,不再执行干部任职年龄上“切线改非”的相关条款及做法,增加了用好各个年龄段干部的条款。

  22.关于上轮省委巡视反映意见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上轮巡视反映集团党委重业务、轻党建,纪检监察人员兼职过多,权属企业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依然存在。个别权属企业仍未按规定配备纪检干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本轮巡视反馈的权属企业纪检机构不健全、专职纪检干部配备不足、纪委书记身兼多职等问题,一并进行整改落实。

  (2)关于2015年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2017年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都指出集团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仍然大量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本轮巡视反馈的无公函接待、异地违规接待、超标准接待等相关问题,一并组织落实整改。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每年定期开展两次“1 X”专项督查。2018年10月,集团组成5个检查组,对23家权属企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下半年专项督查,检查发现无公函接待、违规接待明显减少,个别违规问题已及时责令整改到位。

  (3)关于华厦设计院2015年违规发放补贴,尚有164.94万元未退回和电力燃料公司班子成员7人扣罚绩效薪酬未执行完毕的问题

  整改情况:华厦设计院164.94万元违规补贴于2018年12月14日全部退缴到位。电力燃料公司7名班子成员共计36.02万元绩效薪酬于2018年11月13日扣罚完毕。

  (4)关于海峡水泥公司欠款回收问题难处理,签订还款协议不合理,实际回收困难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0月10日海峡水泥公司和阳春矿业签订新的补充还款协议,目前阳春矿业已按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截至2018年12月底已还欠款565.50万元。余款部分,责成福建水泥持续跟踪对方合同履行情况,一旦对方违约,将立即做好法律诉讼准备。二是上轮巡视整改已对欠款问题负有相应责任的海峡水泥原总经理盖小健、罗礼文进行问责处理,分别给予留党察看处分和行政撤职处分。对涉及的其他相关责任人,集团纪委将进一步调查核实,予以追责。

  23.关于移交的信访件办理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对龙岩矿区医院院长罗德寿办公室超标和收取礼金、永安煤业公司超标购车进行核查,给予永安煤业公司原副总经理石绍军诫勉谈话处理。对涉嫌行贿邵武煤业公司原党委书记林光武的7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给予邵武煤业公司原晒口矿副矿长林孔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邵武煤业公司纪委书记杨全钦、党群工作部主办罗思雨、医院院长李君松党内警告处分、电工陈开荣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魏庆平、潘文元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对联美集团宁德福源项目部违规招投标等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联美集团时任分管领导张文瑞诫勉谈话处理。对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总经理陈斌、会计陈艳违纪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核查梳理,未发现新的问题线索。上轮巡视期间未反馈电力燃料“小金库”问题,集团纪委于2016年9月查处了电力燃料公司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对9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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