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关于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1)关于企业法人治理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完善集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已向省委组织部报送了《关于选配董事的请示》。二是对权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选择省国资委确定的7家重要子企业开展公司董事会(含外派董事、职工董事)试点,对其他16家资产规模小、业务单一的全资企业继续按《公司法》相关规定设立执行董事。9家按规定需配置职工董事的企业将按相关规定程序全部配置到位。三是修订《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对权属企业高管的任免程序进行进一步规范,明确规定集团权属企业高管经集团党委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决策后,推荐到相关权属企业董事会,由企业董事会予以聘任。
(2)关于选任企业领导干部把关不够严格,存在带病留任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5年以来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带病提拔及留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对涉及违法违纪的“带病提拔”“带病留任”相关人员进行问责。省国资委纪检组给予联美集团原董事长薛建国开除党籍处分,对涉嫌违法的陈本佑、洪菁炬已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二是修订《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以规范,加强选人用人各环节的监督检查。三是制定《干部遵守党风廉政规定情况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暂行办法》,定期组织开展权属企业领导人员执行组织纪律、落实回避制度情况的专项督查,切实从制度规范、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上防止出现干部带病提拔、违规使用的问题,形成长效机制。
(3)关于“裸官”整治和违规兼职清理不够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集团公司“裸官”整治专项排查清理,制订出台《集团公司配偶已移居国(境)外人员管理办法》。同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在企业兼职(任职)管理的通知》,对各级领导人员兼职(任职)行为进行规范。二是对领导人员在企业和社团兼职(任职)进行全面排查。对集团领导在权属企业兼任的23个职务,须保留的7个兼任职务向省委组织部和省国资委报批,其余16个兼任职务进行变更调整,不再由集团领导兼任;集团领导在社会团体兼任的职务均已作调整并不再兼任。对违规兼职社团法定代表人、超届数、超数量等兼职人员均进行清退规范。59名集团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按程序辞去兼任的86个社会团体职务、8个法定代表人。三是关于“裸官”问题,给予当事人陈凉凉党内警告处分、警示谈话和扣除20%的2018年度绩效薪酬处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时任晋江天然气发电公司党委书记刘保辉诫勉谈话处理。四是关于离退休人员在社团兼职取酬问题,对在2014年、2017年清理工作组织落实不够到位负有责任的集团公司原老干处处长兼人力资源部副经理聂远勤党内警告处分、人力资源部二级主办张梁栋诫勉谈话,对老干处处长兼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进行问责。
(4)关于以党支部名义违规研究选任干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对非党委建制的权属企业人事任免加以规范。明确非党委建制的集团公司全资、控股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调整,实行“集团党委委托授权、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人事纪检审核把关、集团党委研究批准、用人单位予以聘任”的程序,加强非党委建制的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确保各权属企业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7.关于重经营轻党建问题较突出的问题
(1)关于党建工作弱化虚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集团党委委员联系党建工作制度,形成集团公司各级党委(总支)书记负总责、党委(总支)成员协同推进、各支部书记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修订完善《权属企业领导班子绩效薪酬考核办法》,将党建和党风建设工作考核权重增加到30%。继续实行权属企业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制度,以及企业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通知》,强化党建制度建设,提升党建工作质量。集团对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工作不规范的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到位。继续深化“三亮三比三提高”党内主题实践活动,推广“党建 ”工作新模式,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四是分别举办了90名党组织书记和150名党务干部两期培训班,提升党组织书记和党务人员从业素质和履职水平。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建片区交流活动。
(2)关于落实国有企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巡视反馈的龙安热电等7家企业已有5家完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调整工作,联美集团公司待省国资委纪检组对联美集团部分班子成员违纪案件调查结束后作调整,石狮热电公司待股东方央企国华公司股权转让结束后作调整。
(3)关于集团党委对权属单位党组织换届工作领导部署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各权属企业党组织换届情况梳理,建立换届情况台账,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要求,做好换届的提醒督促指导工作。福维股份公司2018年8月28日完成党委换届工作,美伦大饭店2018年9月29日完成党委换届工作。电力燃料公司党委待陈本佑案件处理后立即启动党委换届工作。
(4)党建工作“五个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将党建工作“五个有”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内容。各权属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均按工资总额1%提取,党群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分类分步骤推进落实。福建水泥公司、泉惠发电公司的党群机构、人员配备、党建工作经费等问题已按规定整改到位。
8.关于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党的组织生活形式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12月10日集团党委召开2018年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委书记林金本带头开展深刻批评,班子成员之间直面问题,互相严厉批评,开出了“辣”味,达到了预期效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今后集团班子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确保会议质量。落实上级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规定,集团各班子成员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集团党委派出7个督导组对权属企业民主生活会实现全覆盖、全过程的督促指导,切实提高集团党委及各权属企业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质量。
(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基层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查摆了活动不正常、记录不规范、学习笔记不完整等方面28个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将“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建检查考核内容。目前,集团综合安监支部、联美集团第七党支部、社区商业公司党支部和天湖山能源金源储运公司党支部已经按“三会一课”制度规范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3)关于发展党员相关材料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权属企业党组织开展了发展党员工作自查,对发现的21个问题及时进行纠正。集团于九月份分组组织督查整改,取消了1名发展不规范的预备党员资格。在党组织书记、党务人员两期培训班上增加了发展党员实务培训内容。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检查考核内容,严把发展关、程序关、材料关。华厦能源设计院第一党支部、第七党支部,健康管理公司党支部、电力燃料公司机关党支部和龙安热电公司党支部已经完成了发展党员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4)关于党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组部相关文件和省国资委《关于规范省属国有企业党费工作的规定》要求,已将党费管理与使用纳入集团直属党委议事内容,对报销凭证不完整等现象进行了整改,将党费并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了集团直属党委党费使用管理。将各级党组织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纳入年终党建检查考核的内容。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易发多发的问题
(1)关于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即巡即改,组织全面排查,发现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无公函接待、陪餐人数超标、异地无公函接待等问题。责成集团本部及4家权属企业相关责任人退缴违规接待费用。对陪餐人数超标10批次、超标费用2643元,以及企业领导人员违规超标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违规发放津补贴合计71.28万元,已责成相关人员予以退缴。二是修订《集团业务接待管理办法》《集团业务接待费核算及报销的规定》《权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出台《集团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实施细则》,下发《进一步加强公车使用管理的通知》,出台《权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意见》,于2018年9月27日完成集团二级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批复工作。三是在即巡即改期间,对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和违规发放津补贴负有领导责任的12名集团中层管理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谈话提醒35人;在巡视整改阶段,对煤电公司超常规购买大量茶叶问题负有责任的时任办公室主任郭银声、现任办公室主任龙富平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给予漳浦美伦房地产公司未经批准违规购车的党支部书记陈长辉党内警告处分;责成福能新能源公司5位领导干部清退6.6万元交通补贴,给予新能源公司分管领导朱剑华诫勉谈话处理。
(2)关于巧立名目变相发放福利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即巡即改要求,集团公司于2018年10月13日下发《关于不再开展自有车辆车体广告发布活动的通知》,从2018年10月起终止自有车辆车体广告发布活动,不再列支该项费用。在即巡即改的基础上,再次对各权属企业违规扩大范围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将排查范围从全资控股企业扩展到合资合作企业,排查对象从权属企业中层延伸到全体员工。排查发现扩大范围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权属企业有13家,总金额353.99万元,已责成相关企业完成退缴。对违规发放交通补贴负有责任的企业领导人员,在即巡即改阶段已和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及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追责一并给予处理。
(3)关于个别干部出国(境)未报批并违规报销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给予诫勉谈话和退缴违规报销费用5.01万元的处理,责成福能总医院加强出国(境)和财务报销管理。二是修订集团公司《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出国(境)管理。
10.关于领导干部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出台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细化“三重一大”内容清单,进一步明确党委会决策事项。按照法人治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研究集团公司与权属单位的职责权限,督促权属单位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有效履职尽责。二是修订出台集团本部“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部室职能,督促各部室对职责范围的事项主动担当、不推诿、不推责。三是严把上会议题审核关、材料关,在集团办公系统开发党委会、经营班子会议题信息化管理应用模块,加强议题管理。四是集团本部每季度进行效能考核,对各部室的履职尽责情况开展督查督办;结合权属企业年度考核等检查活动,对考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干部进行问责,强化职能部门和权属企业领导责任担当。
关于福能总医院请示调整基建项目概算未明确批复的问题。一是经集团核查,给予对概算管理不到位负有一定责任的集团公司原规划部一级主办王唐坚诫勉谈话处理。二是责成权属单位对10个在建项目开展概算执行情况自查,8个需政府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均在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中批复了项目投资额。三是召开集团公司项目管理制度宣贯会,对项目投资管理、招标采购、造价控制和项目后评价等制度进行宣贯,进一步明确集团和权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职责。
11.关于领导干部存在特权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核实,2名人员按回避制度要求予以调整工作岗位。二是修订《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集团领导班子成员的直系亲属关系人员入职集团系统的,必须报请集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集团中层干部的直系亲属关系人员入职集团系统的,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研究后,报集团公司人事部门审批”,强化了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进一步完善了回避提醒制度以及未执行回避制度的责任追究,杜绝特权现象发生。三是进一步加强已在集团系统内就业的职工子女管理监督,按相关规定做好任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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