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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2-11 16:11:44  来源: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7.关于“下属公司合同管理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针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签订合同,存在低价中标、高价签订合同现象,合同没有具体签订日期,个别项目事后补签合同,合同金额变更幅度过大”的问题。一是认真开展核查,对涉及的合同项目逐一理清问题原因,分清责任,经核查,涉及的合同均已履行完成,无合同纠纷,公司权益无损失。二是开展问责追责,对合同承办人、负有督促责任的部门负责人,以及省养护公司领导分别进行了问责,对省养护公司工程技术部周为勇、经营发展部副经理王锡铸予以诫勉。三是修订完善《合同管理办法》《印章管理办法》《物资、服务供应商招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明确合同承办部门及各会稿部门《审查会签职责清单》并开展合同管理自查和督查。四是推进长效落实,强化严格落实合同管理制度,加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的培养,强化契约精神,主动履行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的义务,并做好合同全周期的管理工作,强化失职、失责追究,提升合同会签审查质量。

  18.关于“内部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针对“企业成本控制较为宽松”的问题。一是严格预决算管理,从严控制成本支出,通过加强绩效考核、行业管理、业务指导等手段推进业务成本、开支规范化合理化,勤俭办企业。集团制定出台资产管理办法、物资采购办法、资产报废处置办法等,促进成本控制和资源整合,提高效益。二是指出的绿化问题,已按照“适地适树、经济适用、以乡土树种为主干树种”的原则进行设计与实施,会同相关处室加强对生态建设规划的审查和指导,促其规范管理避免浪费。三是严格劳动力成本控制,涉及的莆田公司即知即改,从严从紧核定公司各岗位职数,控制成本;集团已发文对所属单位征管所生产工勤岗位新增人员进行严格控制。

  针对“养护公司和部分基层养护站的储备物资管理较为混乱”的问题。一是认真开展核查,组成专业核查组,对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事件进行逐一核查,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经核查领料和用料一致,未造成物资损失,公司权益未受损。同时,严肃追责问责,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二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各运营管理公司、省养护公司已按照集团《土建养护物资管理工作指引》要求,修订完善本单位物资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物资采购、验收、保管、调拨、领用、盘点等流程以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三是开展检查,强化落实,2018年12月,集团完成全省机电生产用油、备品备件管理等方面的专项抽查及年终全面检查,2019年1月上旬,将完成全省土建养护物资检查。四是推进长效落实,各运营管理公司将严格按规定对库存物资进行月、季、年定期盘点核对;省养护公司将严格按规定对物资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每年由工程技术部、财务部、综合部等部门共同开展一次物资全面盘点。

  19.关于“服务区经营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核查,白樟等10对服务区前期业态重新规划后三次委托第三方机构招商流标,现已按招商办法将餐厅经营项目委托省产权中心公开交易成功。涉及的贡川服务区餐厅承租商拖欠的租金现已催缴入账,同时对三明经营开发公司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二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三明公司已修订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健全完善合同台账和应收账款台账,并修订完善管理绩效考评标准,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和经营款项的催收管理。三是全面梳理跟踪落实,全面清查省经开公司权属企业所属服务区经营项目对外招商情况,建立了经营合同台账,完善招商内页资料。四是系统梳理上级有关招商管理政策,细化管理要求、规范招商流程、编制风险防控表,加强对权属服务区招商计划、招商方案的审查审批和招商过程的监督管理,构建招商管理长效监督机制。

  20.关于“专项工程及劳务分包存在漏洞”的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核查,对涉及的5个工程项目逐一开展核查,查明事实,分析原因,其中1个工程项目使用专利技术,另外4个工程项目,省养护公司合并为3个合同包进行采购,在施工协作队伍的选择上符合其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但在向供应商发送竞价邀请时,经办人员未及时将发出竞价邀请的电子邮件和传真记录进行归档,造成归档文件不齐全,已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二是省养护公司已从2018年7月起,按照国家发改委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对招标限额以上的施工协作队伍选择,采用招标方式进行;从11月起,对招标限额以下的施工协作队伍选择,采用在报纸、网络等媒介刊登公告,按非招标方式进行选择。三是省养护公司已修订完善《施工协作队伍招投标管理办法》,明确采购、监督部门及职责,明确采购方式、适用范围及工作流程。

  (七)落实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21.关于“对上轮巡视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针对“养护改扩建工程未实行公开招投标”的问题。一是2018年6月起,各运营管理公司已按照国家发改委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全部大中修养护工程、改扩建工程达到400万元以上的,采用招标方式采购。二是各运营管理公司已完成养护工程招标采购自查自纠工作,集团采取抽查方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开展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规范养护工程招标采购工作。三是集团将不定期开展招投标采购的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集团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招标采购。

  针对“清理被拖欠广告费力度不够,欠款较多”的问题。一是2014年巡视指出的一笔37.51万元欠款已全部收回,2015年至2017年新产生欠款26.20万元中,已收回16.26万元,其余9.94万元欠款已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胜诉,按程序由晋安区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执行。二是制订下发了《文化传媒公司票据管理规定》《文化传媒公司往来款、保证金退款及用途变更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告收入确认及数据核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完善广告合同管理费收款内控流程和制度,健全财务与业务部门定期对账机制。

  针对“个别干部近亲属提拔没有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报告制度”的问题。一是2018年12月,根据核查情况按规定对相关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给予通报,对1个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南平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张景存给予诫勉。二是2018年12月,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交流、回避制度等规定作为干部管理办法配套规定已一并印发,对具体情形和操作进行了细化与明确。严格执行所属单位干部选任方案事前报告制度,对所属单位党委书记及人事部门负责人就应报告事项及任职交流回避问题进行着重提醒与重申。三是加强政策宣传。2018年12月,通过政务微信的人事管理专栏,对干部回避制度在全系统范围内进行宣传,引导干部强化大局观念和组织观念,主动报告应报告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四是加强信息采集与任前审核。2018年5月,已收集整理全部集团中层及以上干部近亲属在系统内任职情况并适时更新。今后在人事调整工作中,严格任前档案审核,提前对领导干部家庭社会关系进行筛查,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任职回避制度的贯彻落实。五是严明组织纪律。拟2019年第二季度召开全省高速公路人事工作会议,对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的政策性、原则性、组织性和纪律性进行重申,进一步强调干部有关政策应熟悉掌握并刚性执行。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七组在省高速集团公司巡视期间移交信访举报件10件,涉及科级、处级干部14人(9件)和1个单位,其中检控类信访件10件(初信初访10件),已全部办结。巡视期间移交的信访件和巡视反馈问题线索,共立案7起,已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次(处级1人、科级5人),诫勉11人次(处级7人、科级3人),调岗1人次,通报(批评)26人次(处级5人),提醒谈话(约谈)25人次(处级20人),批评教育6人次(处级1人);其中,有2人次并处行政降级,1人次并处调岗,19人次并处扣减绩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党政纪处分情况

  漳州公司原党委书记黄德清、三顺公司原经理陈锦新,因漳州公司发生原副经理黄献苏及所属三顺公司工程师沈振重受贿罪案件,分别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宁德养护公司原经理何则光因宁德公司护栏板短缺问题,予以党内警告处分。莆田公司仙游龙华所所长余志胜因公车私用问题,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并扣减绩效。莆田公司原团委书记叶超凡因不如实填报档案资料、入党申请书抄袭网络等问题,予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并调岗、扣减绩效。福宁公司办公室原主任吴思因车辆保险返点款项未纳入公司大帐问题,予以党内警告处分。三明公司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员王江明(非党员)因违规代办解除超限“黑名单”案件问题,给予政纪立案,吊销执法证,并行政降级、扣减绩效。

  (二)诫勉情况

  漳州公司原党委书记何澄平、三顺公司原经理陈清梅,因漳州公司发生原副经理黄献苏及所属三顺公司工程师沈振重受贿罪案件,予以诫勉。宁德公司原党委书记欧纪云因宁德公司护栏板短缺问题,予以诫勉。省养护公司原党委书记钟发林因宁德公司护栏板短缺问题及三顺公司发生工程师沈振重受贿罪案件问题,予以诫勉。三明公司党委书记陈郑平,因办公用房超标整改缓慢、三宗闲置地及加水点招租的决策不够审慎等问题,先后两次被诫勉(2018年6月因信访件核查不严肃不认真已被诫勉)。福宁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林荣松,副总经理陈信荣,因车辆保险返点款项未纳入公司大帐问题,予以诫勉。南平公司副经理张景存因近亲属任职应回避而未回避问题,予以诫勉。养护公司工程技术部经理周为勇因养护公司物资管理不到位问题,予以诫勉。养护公司经营发展部副经理王锡铸因养护公司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予以诫勉。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巡视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五个持续”的重要指示要求,聚焦巡视组反馈意见,进一步抓好巡视整改,巩固整改成果,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为福建高质量发展实现赶超目标贡献力量。

  (一)对未完成整改事项的说明

  1.关于“集团党委纪委未完成换届”的问题

  集团党委、纪委换届工作于2018年9月呈报省委,目前正在积极对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党代会相关的代表选举、会务统筹、两报告审议稿等相关工作已经完成。下一步将继续跟进对接,进一步梳理党代会相关筹备工作,完善相关工作内容,待省委批复后即行召开。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

  2.关于“广告费追缴未到位”的问题

  目前,2014年巡视指出的一笔37.51万元欠款已全部收回,2015年至2017年新产生欠款26.20万元,已收回16.26万元,剩余的9.94万已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胜诉,按程序由晋安区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省经开公司专门部门和专人密切跟踪和协助法院强制执行,全力做好后续追缴工作。同时,加强新修订的票据管理规定、往来款保证金退款及用途变更管理办法、广告收入确认及数据核对等内控流程和制度的刚性执行,修订绩效考核办法,将应收账款收款纳入考核指标,加强应收账款收款考核,防范应收账款管理风险。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

  (二)下一步的整改措施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担当,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整改全过程,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整改全过程,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贯穿整改全过程,把推动福建省高速公路高质量发展贯穿整改全过程,全力抓好企业战略规划、资产管理、资源整合、资本运作等大事,努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多元发展、降本增效,推动高速公路高质量发展。

  二是持续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彻底完成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需要长效落实的问题,列出清单、跟踪督办,确保全面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着力巩固提升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新的问题出现。纪检监察和效能监督部门将强化督促检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检查通报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任务圆满完成。并适时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

  三是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党建质量。突出抓好“关键少数”,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弄清楚、搞明白《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12个方面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积极搭建凭德才、靠实绩进步的人才发展平台和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干部交流轮岗和精准培训,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着力打造梯次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开展“支部建设年”活动,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持续增强党建主业意识,不断推广应用“133”党建工作新模式,抓基层、打基础、创品牌。

  四是持续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加大压力传导,推动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增强第一责任人担当,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监督检查落实。认真按照省纪委“五抓五重”要求,督查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重点做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工作研究和部署,按要求深入基层各业务领域检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敢于较真碰硬,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及集团党委实施办法,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腐败问题、选人用人问题突出、不作为乱作为等,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以问责常态化倒逼责任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077721;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24层巡视整改办,邮政编码:350001;电子邮箱:fjgsxszgb@163.com。

  中共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9年2月11日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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