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医生的处方上要使用药品规范名称,而且书写必须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前天,卫生部出台《处方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除限开“大处方”外,此举也将清退目前“医生处方设‘密码’限制处方外流”的屏障。
众所周知,“密码处方”、“天书处方”明显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早在1982年卫生部发布的《医院工作制度》中的处方制度就规定,处方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等;处方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不仅如此,另外还有一些“杂矛”,譬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9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都是对症下药的“良矛”。
为什么这么多“正矛”、“杂矛”戳不穿密码处方这个简单的盾?这么多“破译专家”理不顺如此显而易见的线索?固然,以前只规定处方应该怎样写,却没有写明该如何处罚,也没有写明由哪个部门进行监督处理。但最根本的还在于,不靠这些“技术壁垒”所形成的卖药利润,医院怎样养活自己?因此,“密码处方”中所包涵并不是简单的线索,而是大家都清楚可见,却被画家巧妙地隐藏起来的“达·芬奇密码”。
数据显示,我国药品销售的主渠道不是零售药房,而是医院,80%的药品销售是通过医院发出的,而医院50%至60%的利润来源是药品销售,这直接为大处方、“密码处方”等不良行为提供了土壤。同时,近年来政府财政对医院的投入比例一直在下降。政府的投入由原来占医院收入的30%左右减少到现在也就是16%至17%。在相当多的公立医院收入中,政府财政补贴只占5%至7%,个别甚至更少。
看过《达·芬奇密码》的人都知道,如果没有兰登和奈芙这对颇有天分的密码专家,隐藏了多年的令人震惊的古老真相,或许会永远消逝在历史的尘埃之中。对于“密码处方”、“天书处方”而言,“书写必须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这些小学生都应知应会的事项,并不是医院和医生们不知道。问题是,如果不明知故犯这些“低级错误”,黄油何来?面包何来?
作者:樊艳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