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消保委与市民信箱联合对7500多位市民开展消费维权的抽样调查。调查显示:九成以上市民认为“消费维权的费用支出”应由商家承担,六成市民最关心商品或服务的质量问题,五成以上市民在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会找商家索赔,另有26%的市民遭侵权自认倒霉(3月14日《青年报》)。 其实,随着众多市民消费理念成熟与维权意识的提高,会有越来越多的市民在相关权益遭到侵害时,会寻求各种渠道进行自我维权。而如此的自觉维权活动,肯定也会对商家的经营行为与市场环境产生积极影响。 不过,从上述九成市民认为维权费用应由商家承担与有26%市民遭侵权自认倒霉的调查数据看,人们似乎、特别是市场执法部门也应该能在其中发现一些问题,就是消费维权成本也许正在成为市民维权、或是否要进行维权的一种障碍。因为可想而知的是,消费维权必定会占用一定的时间与经济成本,而在相关维权费用没有明确由谁承担的条件下,如果市场民觉得自已的维权成本可能会超过受害损失、且维权结果又处不确定状态,那就可能会有一些市民作出放弃维权的行为选择。所以说如此的结果,或许就是九成市民之所以认为维权费用应由商家承担内在原因,同时也可能是26%的市民在消费权益受侵害时自认倒霉的重要原因。所以不难预见的是,如果这种维权成本障碍不能得到及时与有效消除的话,那一个可能的后果就会是,有越来越多的市民因成本而放弃维权,也会有越来越多的市民因此自认倒霉,最后市场消费环境更会进一步恶化。 面对如此市场消费情况,从行政管理与市场环境关系角度看,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来说,如果能以市场公平、并以有利于市民维权的理念对相关费用作出明确的规定,也许不但能在相当程度提高市民消费维权的积极性,进而市场环境也肯定会因此得到进一步的净化。 所以笔者认为,面对上述消费调查数据,无论从行政管理以民为本,还是从促进市场环境完善的观点讲,相关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对消费调查数据的分析,从中发现自身工作的不足并进而作出改进。
作者:周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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