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孩子终于可以继续手术了!”老邓说。近日,看着老邓紧皱的眉头舒展开来,永泰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薛龙心中的石头也落了地。这件暖心事,要从去年的一件事说起。
2024年7月,永泰法院执行局受理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执行案件。老邓的儿子小明(化名),因遭受同学小勇(化名)无故纠缠殴打而骨折,被紧急送医接受手术治疗。法院审理后判决:小勇的父母需赔偿小明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7万余元。
然而,小勇的父亲王强(化名)和母亲王丽(化名)并未及时履行赔偿义务。此时,小明急需这笔赔偿款接受手术。看着躺在病床上等待救治的儿子,老邓心急如焚。
受理案件后,永泰法院第一时间查封、冻结了王强和王丽名下的房产与银行账户,并传唤二人到庭接受调查。原来,王强与王丽已于2023年离婚。父母离婚后,小勇跟随父亲生活。王丽到庭申报了财产,并表示愿意配合执行。但王强经传票传唤和电话联系,始终未现身,执行工作陷入困境。
去年8月12日,老邓向薛龙提供线索:“薛法官,王强现在就在某小区施工,请你们快来!”接到消息后,薛龙立刻前往拘传王强。
经过薛龙耐心释法明理,王强终于意识到,自己于法于情都应承担责任。双方家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老邓同意减免部分赔偿款;王强、王丽各自承担1.5万元赔偿款,并分批履行。
执行和解后,王丽迅速履行了全部支付义务,可王强仅支付了7000元便不再付款。小明的手术依旧无法进行。得知王强在某乡镇与朋友聚会,薛龙立即前往,再次将王强拘传到法院。
薛龙说:“别人的孩子还躺在医院等着钱做手术,你却违反约定,屡屡拖延。连续两次被拘传,你的诚信呢?”面对薛龙的质问,王强最终向老邓道歉,并当场向亲友筹借了剩余的8000元款项。至此,全部赔偿金额执行到位,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张泽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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