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微信群里诽谤他人 法院判其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马尾一名男子信口开河,在微信群里发布图文,造谣诽谤他人造成伤害。近日,马尾法院审结这样一起名誉侵权案件,该男子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不仅需公开赔礼道歉,还要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经马尾法院查明,2022年6月,方某在三个微信群发送附带文字的微信聊天截图,图片文字内容描述小玉与他人存在不正当关系并以此获取荣誉及升学机会。小玉认为,方某发布的图片存在捏造、贬损其名誉的负面内容,并已在社会大范围传播,已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害,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马尾法院经审理认为,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本案中,方某称小玉拖欠其劳务报酬、与他人存在不正当关系、骗取创业大赛奖金等言论,均未提交充分证据证实。方某在微信群中发送侵害小玉名誉权图片的行为,导致小玉在社交范围内的社会评价降低,对小玉造成了精神损害。
马尾法院判决方某立即停止侵权,在其微信号的朋友圈公开发布向小玉赔礼道歉的声明,在省级主流报纸刊登书面道歉声明,并赔偿小玉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方某不服,上诉至福州中院,福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表示,互联网作为现代信息传播的主要媒介,是人们传播信息和交流的重要空间,理应受到道德的规范和法律的约束。本案被告在无充分事实依据的情形下,公然在几个微信聊天群中宣扬明显带有贬低、诽谤、侮辱的言论,其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客观上贬损原告人格,事实上造成他人对原告社会评价的降低。被告的上述行为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犯,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任文伟)
- 居民诉求直送纪委监委 马尾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023-08-14 08:03:54)
- 马尾积极探寻乡村振兴新路径(2023-08-14 07:47:04)
- 新品云集瓜果飘香 第三届果蔬节在马尾琅岐启动(2023-08-13 08:20:22)
- 下班后“微信办公”算加班吗?法院判了!(2023-08-11 11:24:13)
- 微信上线新功能!朋友圈将……(2023-08-11 10:00:11)
- “马大侠”出马,烧脑问题让你秒懂(2023-08-11 07:29:33)
- 争优争先争效 鼓楼人社在行动(2023-08-10 20:24:12)
- 筑梦榕城 一心为你(2023-08-10 19:55:11)
- 第四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公布 福建两地获评(2023-08-10 17:39:59)
- 缤纷“夜”经济 激发马尾消费新活力(2023-08-10 16:22:31)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