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福州认定7家总部企业(附名单)
2023-12-05 12:08:16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最新!12月4日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认定7家企业为福州市总部企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续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政策的通知》(榕政综〔2022〕59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认定福建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为我市2023年第二批总部企业,按有关规定分别兑现扶持政策。具体名单如下:
一、综合型总部企业
1.福建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福建航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博思数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
二、销售中心职能总部
1.福建省糖酒副食品有限公司
2.福建省石油化工供销有限公司
三、研发中心职能总部
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1月23日
【责任编辑:钟培培】
相关新闻
- 美颜“生鲜灯”退场 食材“真本色”回归(2023-12-05 11:25:24)
- 免排队,随时开!福州地铁全电发票再升级!(2023-12-05 10:36:44)
- 法庭上虚假作证 中介被罚五万元(2023-12-05 10:36:44)
- 金价创新高 福州有人花32万元买金条(2023-12-05 10:32:03)
- 老传统与新力量:福州打造世界围棋高手的“福地”(2023-12-05 10:17:00)
- 福州加强邮政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住宅区要设快递用房或快件箱(2023-12-05 10:17:00)
- 福州老男孩玩转“快乐篮球”(2023-12-05 10:05:20)
- 福建:服务农企 宪法进农村(2023-12-05 10:05:20)
- 福州百场活动让宪法入脑入心(2023-12-05 08:59:46)
- 7℃!福州气温今起升升升!放晴了……(2023-12-05 08:48:04)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
日新闻排行榜周新闻排行榜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