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燕伟: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人物名片
苏燕伟,男,198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永泰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福建青年五四奖章、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院系统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
扎根基层审执一线的苏燕伟,从执行攻坚战线到创新生态司法保护岗位,总是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用勇毅和担当守护公平正义,捍卫司法权威。他常说:“要将‘判决’变为‘解决’、把‘白条’变成‘金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近日,记者采访了他。
攻坚克难
履职尽责当先锋
2015年,苏燕伟成为一名执行法官,面对各类执行难题,他始终没有退缩过。
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的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家庭困难,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且下落不明,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苏燕伟深知,只有尽快找到被执行人执行到位,才能解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联系到被执行人,并让被执行人从拒不配合转为积极筹钱,最终当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
2015年至2019年,他办结执行案件949件,执行到位标的款7000余万元,结案数名列全院前茅。
勇于担当
不忘初心为人民
2019年,苏燕伟从执行局调任生态庭,成为审判法官。改变的是岗位,不变的是初心。作为一名法官,他说“要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在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系列案件中,7名果农因购买农药喷洒果树后导致果树受到药害而减产,果农要求农药商家赔偿果树损失,而商家拒绝赔偿。
这些案件涉及当事人众多,且关系到果农直接的经济利益,纠纷解决刻不容缓。案件受理后,苏燕伟第一时间认真查看了卷宗材料,再联系当事人耐心倾听双方陈述,又多次组织双方前往果园实地察看,现场释法说理。最终,商家和果农们达成和解协议,纠纷圆满化解,切实保障了广大果农的利益。
守正创新
绿水青山共守护
任生态庭副庭长后,苏燕伟除了在案件审理上精耕细作,还将一大半的精力都用在深研永泰生态司法保护工作上。
2020年来,永泰法院由苏燕伟牵头,积极运行“生态环境司法+保险”工作机制,推动行政部门先后为古树名木、古庄寨、大樟溪投保“财产综合险”“水环境质量综合保险”等,总保险金额2974.6万元;推出“古树名木认养”举措,推动首批单位和个人认养古树名木18株,落实管护资金8000元,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提供资金支持;建立林业碳汇机制,将“认购碳汇”纳入生态案件的替代性修复方式。
这些年来,苏燕伟把坚定信念化作不竭动力,在法槌起落间,捍卫公平正义,谱写出无愧于初心使命的责任与担当。(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黄金枝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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