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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民法典丨人格权保护禁令什么情况下可申请?

2022-09-12 11:05:55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叶智勤

甲与乙原是夫妻,二人经法院判决离婚后,乙多次以暴力方式对甲实施伤害,同时还有骚扰、跟踪、接触甲及其相关近亲属、家庭成员的行为,对甲及其近亲属和家庭成员造成现实危险。面对这种情况,甲应该怎么办?

□解析

福建闽众律师事务所马梦婷律师律师:甲可以申请人格权保护禁令,禁止乙对其及其近亲属、家庭成员实施恐吓、威胁、人身伤害、暴力行为。

当前的网络时代,侵害人格权的一些行为,如果无法及时被制止,损害后果是不可逆转的,甚至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格权,民法典新增了人格权保护禁令的法律规定。

申请人格权保护禁令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首先,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权利人人格权的违法行为;其次,不及时制止将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再次,权利人有证据证明;最后,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包括明确的对方当事人、申请采取的具体措施等。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记者 叶智勤


【责任编辑:马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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