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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醉驾 男子被数罪并罚

2022-09-09 10:46:53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叶智勤

眼看离缓刑考验期结束只有九天时间,男子却因醉酒驾驶车辆被查。最终,该男子被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

今年8月初,张某与朋友在闽侯县一家小饭店聚会。饭局结束送走朋友,张某叫代驾,可等了很久都无人接单。因饭店离住处只有三四公里路程,张某就抱着侥幸心理驾驶小车上路。结果,他行驶1公里多就被民警设卡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1mg/100ml,超过了80mg/100ml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吊销驾照。

8月底,闽侯县检察院对张某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张某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更惨痛的代价正等着张某,他曾经因其他犯罪被判缓刑,醉驾时离缓刑考验期结束只有九天时间。根据刑法规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最终,张某被闽侯县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与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检察官说法: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汪义平)

【责任编辑:马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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