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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仓库渗漏,整改!

2022-09-08 10:07:08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叶智勤

因连续降雨,某民营大米加工厂储存原粮的仓库出现墙体渗漏的现象。粮储部门要求该加工厂立即对仓库进行整改,在修缮完毕、符合规范前不得存储粮油。

本案中,该加工厂用于储存原粮的仓库墙体因雨水渗漏,不具备储存粮食的条件,应当立即对渗漏的仓库墙体进行维修,并符合粮油储藏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储存的粮食不会发生质量问题。

□案件点睛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粮食收购者、从事粮食储存的企业使用的仓储设施,应当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与储存品种、规模、周期等相适应的仓储条件,减少粮食储存损耗。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粮油仓储单位应当拥有与从事粮油仓储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并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要求。

《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粮食经营者储存粮食,使用的粮食仓储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敬告广大粮食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粮食生产和安全法律法规。如发现涉粮违法违规线索,请在工作日拨打电话12325或0591-83202993举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王鸿)

【责任编辑:马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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