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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身边丨上传食品安全信息不完整 福州一原粮承储企业被责令整改

2022-08-27 07:55:37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曾建兵

近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检查中,发现某政策性原粮承储企业部分仓廒未及时完整将质检报告上传至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当即责令该企业整改,并要求其按规定时限上传粮食质量安全情况。目前,该企业已及时整改到位。

案例点睛

《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原粮、政策性粮食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上传准确、规范、完整的电子化信息。

《福建省地方政府储备粮仓储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质量等级收购(采购)粮源,准确计量并制作凭证。应当及时整理平仓并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粮食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平仓验收储存品质为宜存,食品安全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应当认真落实“一品一码”原粮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建立完善的粮油质量档案,如实记录出入库、储存期间粮食质量安全情况和其他与收购(采购)有关的信息。本案中,该政策性原粮承储企业虽已按相关规定建立粮油质量档案,落实原粮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并记录相关入库信息,但未及时将2022年上半年的原粮质检报告上传至追溯平台,属于信息上传不完整。(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黄楚楚)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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