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要闻

车库内车辆撞异物,驾驶人物业共担责

2022-09-06 08:39:35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胡一晟

日前,永泰市民吴先生驾车经过一地下车库时,车辆底盘被地面杂物刮坏。针对6万多元的修车费用由谁埋单,吴先生、物业公司、保险公司三方起了争执。最终法院给出的判决让各方心服口服。

前段时间,吴先生驾驶车辆从永泰某小区车库开出时,不慎压到车库路面水泥块,导致车辆底盘受损。吴先生立刻向物业公司追责,对方表示,水泥块为物业方委托第三方清理运输建筑垃圾时掉落,不应由他们承担相关责任,双方争执不下。吴先生报警后,经警方调解,双方同意先定损并报保险,事后根据损失协商赔偿。

车辆修理后经保险公司确认,因事故产生的赔偿金额为60409.6元。吴先生就此向保险公司提出代位赔偿申请,授权保险公司向物业公司追偿。由于追偿未果,保险公司于近日将该物业公司诉至永泰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因小区物业公司怠于行使管理义务,致使车库地面上水泥块没有及时清理,造成案涉车辆受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吴先生驾驶车辆时未尽到注意路面情况的义务,存在疏忽过失。故判决物业公司应对保险公司损失承担70%赔偿责任。近日宣判后,原、被告均未提出上诉。

“物业公司在管理小区过程中,应尽到管理义务,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不安全因素作出警示、告知。同时,作为驾驶员,在驾驶小车时,也应遵守交规,留意路面状况,避免各类事故和纠纷。”经办法官表示。(记者 胡一晟)


【责任编辑:马春林】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