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福清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精神药品的贩卖毒品案。
2022年9月,罗某在网上看到阿普唑仑片(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被列为国家管制的二类精神药品)买卖信息,便如法炮制,在二手交易网站上发布售卖阿普唑仑片的信息。
林某看到该信息后联系罗某,称自己已多次购买阿普唑仑片替代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得知林某的用途后,罗某仍以70元的价格出售17片阿普唑仑药片并通过快递邮寄至林某住处。该快递到达站点后被民警查获,罗某经民警通知后主动投案。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罗某明知阿普唑仑片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仍向吸食阿普唑仑成瘾人员销售,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罗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陈怡 林怡佳)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