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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口角变互殴,怎么判?法官:惩处违法者,保障受害者

2025-11-07 08:40:32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林春长

近日,闽清县法院白樟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因互殴引发的连锁纠纷,既让违法者受到惩处,又保障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2023年3月24日晚,在闽清县一家便利店内,林某甲与店主郑某因琐事引发口角,后上升为肢体冲突,林某乙劝架无果后卷入打斗。混乱中,郑某持木棍击打林某乙头部,陈某也参与殴打林某乙左眼及身体多处。随后,冲突进一步升级,林某甲用菜刀砍伤陈某头部,致其受伤。此次互殴,林某乙遭受多处挫伤、皮肤破损、左眼视网膜震荡等损伤,陈某也有头皮裂伤、顶骨骨折等伤情。

闽清法院经审理,认定林某甲持械故意伤害陈某致轻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没收作案工具,并判令他与林某乙对陈某经济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因陈某、郑某的殴打行为造成自身损伤,前段时间,林某乙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二人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2428.74元,并主张郑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闽清法院白樟法庭法官以“化解矛盾、修复关系”为目标,选择以调解方式推进纠纷解决。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陈某、郑某同意向林某乙支付合理的赔偿款项,这起因互殴引发的连锁纠纷得以柔性化解。(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严芊淯)

【责任编辑:滕一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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