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新闻网1月2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林品雪 艾佳云)近日,由闽侯县检察院、闽侯县公安局联合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闽侯县公安局第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揭牌启用。据悉,这是全市首创。
检警双方会签了《闽侯县检察院、闽侯县公安局关于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工作规定》。检警双方均表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标志着检警双方的协作配合进入了新阶段,是深化执法、司法衔接的又一重要成果。
长期以来,闽侯县公安局和县检察院良性互动,依托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和会商、退前会议、公安局长列席检委会等工作机制,办理了一些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进一步增强了双方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监督制约和协作配合,必将推动和完善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提高刑事办案质效和法律监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