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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取得更大突破

——四论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

2020-12-28 08:51:18  来源:福建日报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提出,要在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取得更大突破。

  制度优势是我们最大的优势,是我们制胜的法宝。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带头解放思想,带领干部群众进行了一系列开创性探索实践,提出了一系列前瞻性创新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了新福建宏伟蓝图,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重要要求,是我们与时俱进推进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的行动指南和巨大动力。今年以来,我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成为有力彰显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优越性的生动注脚。

  省委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发展主要目标和到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实现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推进新时代新福建治理现代化是有力保障。我们要在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取得更大突破,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福建篇章。

  改革创新是关键一招。福建是改革开放的先行省份,具有敢为人先的优良传统。我们要统筹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晋江经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促进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构建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体制机制。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构建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要持之以恒抓好生态省建设,深化制度创新,推动建设美丽中国示范区。

  造福人民是根本目的。“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要适应人民群众需求变化,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把制度落实与保障改善民生结合起来,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提高经济安全保障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依靠全民共建共治共享推动人民生活品质提高。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我省实际,勇于先行先试,努力推进新时代新福建治理现代化,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福建贡献。

  (福建日报评论员)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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