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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乌山时评:“一摘了之”岂能“不了了之”?

2020-08-07 10:43:30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阿福

  作者:阿福

  并蒂莲开花,概率在数万分之一。上周,金山公园出现一株含苞待放的并蒂莲,引来一众摄影爱好者。然而,当晚有人趁夜色摘走了这枝并蒂莲。

  回想起来,各地对并蒂莲下黑手的消息一直不断,但采花贼“一摘了之”过后,结局往往是不了了之。不过,可喜的是,近日南京出现了不一样的结果。7月26日,南京玄武湖一枝并蒂莲被游客曹某摘走。警方批评教育了曹某,景区对他处以200元罚款。此外,南京市文游局将曹某辣手摧花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两年。这意味着,两年内旅游景区、旅行社对这名不文明游客可以拒绝提供服务,公安、航空、铁路等部门对他可依照有关法规采取一定的警示约束措施。

  从在建筑上刻下“××到此一游”的打卡记录,到在植物枝干上刻下“××爱××一万年”的誓言,这类景区不文明行为并不鲜见。处理这类问题人们往往不那么“较真”,留下“不道德”的叹息后多半没有下文。

  不文明行为持续出现,有时是因为人们缺较真的精神。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不应写在纸上、挂在嘴边,而该真正成为约束个人行为的准则。对于严重道德失范,不能止于口头谴责,而应诉诸实践,像对待酒驾一样,真正硬起来。

  7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了《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将由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条例设置“重点治理”专章,对践踏花草破坏绿化、乱停共享单车、未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区域排泄粪便等17项常见不文明行为予以重罚。其实,对于不同的不文明行为各部门法都有相应的规定,但《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规定更具可操作性,法规还相应整合了上位法和我市法规中的相关法律责任,这将大大便利执法。2016年5月下旬《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办法在第二条就规定“游客在境内外旅游过程中发生的因违反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序良俗,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各种法规和制度一直在完善,规定也越来越详细,等待我们的是如何将这些规定执行下去,真正做到对不文明行为,该“拉黑”就“拉黑”,把各种严重道德失范行为“记录在案”。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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