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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平安法治社会 共创和谐美好福州

——“喜迎十九大”系列报道之八

2017-10-16 23:45:29  来源:福州新闻网

  基层司法建设推动依法治市

  在长乐市营前街道长安村,集法治文化、法治宣传、休闲健身于一身,融文化性、娱乐性、知识性、教育性为一体的多功能法治文化园,让村民时时处处感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

  近年来,市司法局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法治福州建设,因地制宜地将法治元素融入到美丽乡村建设,打造区域特点、特色文化与法治文化相融合的法治乡村品牌,提升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长安村是这项工作的一个缩影。

  5年来,我市2191个建制村和436个社区全部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其中,共有10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0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87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始终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引领,找准立足点、切入点,把握关键点、着力点,致力开创法治福州建设新局面,各项工作跃上新台阶,依法治市工作持续有序、提质增效。

  普法教育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2016年,市司法局荣获“2011~2015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2017年,市司法局获得由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联合表彰的全国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各项荣誉的获得,是对我市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我市针对青少年、社区居民和农村留守村民三类普法重点难点对象,创造性地全面实施精细普法“十个一”项目,通过一面宣传栏、一张报纸、一档节目、一部移动TV、一声警钟、一个微课堂、一部读本、一台广播、一位顾问和一支志愿者队伍,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同时,推动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每年定期组织全市市直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统一法律知识考试,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此外,我市狠抓普法制度建设,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普法工作由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独唱”向全社会“合唱”转变。

  我市还持续推动“一县(市)区一品牌”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创建,建成福清华侨中学青少年禁毒教育基地等不同类型的普法依法治理示范基地,同时培育树立永泰县山歌普法等区域特色普法品牌,推动全市普法宣传和教育的创新发展。目前,我市共建成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宣传栏2553个,村居(社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2389个。

  不仅如此,我市还丰富法治宣传形式,加强“互联网+法治宣传”新媒体建设。“只要有网络和手机,我就可以随时随地了解福州最新的法治消息,真是太方便了!”家住鼓楼的陈依伯高兴地说。

  普法教育从过去的“大水漫灌”到如今的“精准滴灌”,让群众真正地入眼、入耳、入脑、入心。如今,不论是在企业、社区、乡村,还是在学校、军营,法治和普法教育正潜移默化地渗透到每个人心中,全民学法、用法氛围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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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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