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2021-04-13 20:54:24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陈敏灵

  六、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25.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建立健全农村承包地日常管理服务机制,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控,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

  26.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序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加快推进晋安秀山村、仓山首山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落地。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化宅基地日常登记颁证工作。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审批实施程序、节余指标调剂及收益分配机制。

  27.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改革成果,建立健全股权证书管理制度、台账管理制度、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制度,探索制定股份有偿退出、继承的具体办法。各县(市)区要制定出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继续推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商品林赎买新模式。支持市农垦集团五里亭茶叶市场升级转型,实施江洋农场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试点建设。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

  28.创新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培育农业龙头企业等政策措施,重点推进宏东渔业加工和冷链、仙芝楼高品质灵芝全产业链综合开发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扶优扶强324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实施家庭农场提升行动,整县推进家庭农场试点建设,提高家庭农场管理水平,到2025年培育家庭农场县级以上示范场400家。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行动,全覆盖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创建,到2025年培育农民合作社县级以上示范社300家。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以基层供销社为依托,建设乡镇惠农服务中心,完善为农服务网络体系。配套完善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社会化服务,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29.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县域金融机构发展,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合理增加与农业生产周期相匹配的中长期信贷供给。用好用足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机构落实直达“三农”主体的货币政策,提高市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三农”信用贷款占比。创新面向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金融产品,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支持发展林业信贷产品,推进“邮林贷”等涉林贷款增量拓面,推进闽清县林业金融一站式服务试点建设。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政府基础风险金”政策,努力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押融资困难。加快完善农村信用信息体系,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稳步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和特色农业保险,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发挥“保险+期货”在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责任编辑:徐匆】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