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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2021-04-13 20:54:24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陈敏灵

  五、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

  19.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全面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县域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促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小城镇建设,积极推进扩权强镇,打造一批连接城市和农村的重点镇,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分类布局,出台传统村落型村庄规划编制指南,分类编制村庄规划,集聚提升类等建设需求量大的村庄应加快规划编制,城郊融合类的村庄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编制,搬迁撤并类的村庄原则上不单独编制规划。对暂时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严格按照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控要求进行建设。坚持“留白、留绿、留旧、留文、留魂”的规划理念,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加强乡村风貌整体管控,防止盲目大拆大建,防止乡村景观城市化。严肃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加大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

  20.推动城乡基础设施高水平互联互通。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加快推进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和通20户以上自然村硬化路建设,加强农村公路与高速公路、国省干线衔接,完善农村公路网络末端节点。加快农村路网提档升级,重点实施县道“四晋三”、乡道“单改双”工程。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全面实施路长制,开档案展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启动连江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加快闽清县、福清市、长乐区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县建设,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2%、集中供水率达97%。加强村级客运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完善农村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和工程长效运管机制。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开展8个乡村电气化试点。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扩大城乡燃气管网覆盖面。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动农村千兆光网、5G网络、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平台一期工程建设,深入推广“一码通行”应用,推动e福州平台便民服务向县、乡、村延伸。

  21.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加大乡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力争2021年普惠率达85%;继续推动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工作,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加强县级医院建设,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县域医疗卫生分中心,力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全覆盖、村卫生所业务用房达标率95%以上。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民间艺术、乡土文化发展,优化提升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全市建成1000个升级版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持续推动农村数字IP广播建设,提升改造3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新改建250条健身路径。提升改造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和互助性养老,建设3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提升农村幸福院运营质量水平。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乡村延伸。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推进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逐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质量。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理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

  22.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重点推进农村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等任务。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将村镇公厕管理纳入城乡环卫市场化保洁项目进行统一管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工作,加快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形成县区生活垃圾处理闭环。实施永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建设,完成30个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新建乡镇生活污水管网100公里。强化河湖长制,实施溪源溪、太城溪、西溪—虎溪等小流域综合治理,推动流域水质、河道“四乱”等突出问题有效治理。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推进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221个,力争主要流域优良水质比例达90%以上。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整治提升既有存量裸房10000栋,探索建立健全新建房规划保证金制度等长效机制,逐步改善乡村建筑风貌水平。推行林长制,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违法行为。加强闽江沿线规划管控,保护闽江河口等重要湿地生态。开展“三沿一环”景观带建设,推动罗源湾、福清湾、兴化湾、闽江河口红树林带建设,植树造林面积6万亩、森林抚育面积20万亩。加快建设高品质森林城市,全力推动国家森林县城、省森林城镇、省森林村庄创建工作。继续实施“村植千树”绿化行动,推动600个村种植各类果树、乡土树、珍贵绿化景观树60万株以上。梯次推进绿盈乡村建设,绿盈乡村占比达70%以上。

  23.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培训高素质农民达15500人次。面向农民就业创业需求,深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快农村职业教育和信息化发展,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培训。实施乡镇基层人才成长计划,全面落实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选调生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引导和鼓励大学生扎根基层、施展才华。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一批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星创天地和示范点建设。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稳定和发展全科医生队伍,夯实农村基层医疗卫生网底。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多元解决师资短缺问题。优化考评机制,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保障乡村教师待遇。畅通乡村基层人才向上流动渠道,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培养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农业科研优秀创新团队。

  24.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强村党组织对群团组织的领导,推行“中心村党委”模式,形成区域化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农村基层联动力量,涉及农村基层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党组织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全面领导。加强村委会规范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推行村委会与警务室合署办公。开展晋安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等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完善村规民约,建设乡贤参事会,探索建立“互联网+”治理模式,开展村级事务议事协商,引导农民发挥乡村治理主体作用。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继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落实一村一辅警(警务助理)要求,全面推行社区(驻村)民警兼任村(居)委员会班子成员制度。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推行“信访评理室”,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的乡村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常态化开展农村治安清查整治,推进乡村“雪亮工程”建设,实现行政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全覆盖。加强农村关键部位及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制止非法宗教活动,防范邪教向农村渗透,防止封建迷信蔓延。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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