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体育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3.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少,督查检查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省体育局直属机关党委工作规则》,进一步推动机关党委工作民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机关党委自身建设,协助党组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二是建立局党组成员挂钩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每人至少挂钩联系一个基层党组织,推动党组成员常态化下基层指导党建工作,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三是在继续做好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的基础上,从2019年开始每年组织一次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传导工作压力、增强理论素养、提升履职能力。
14.关于“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严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制定出台《关于严格执行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抓好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规范。二是组织对局机关各处室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系统排查,全面梳理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行整改。三是针对省体彩中心某负责人2006年入党思想汇报全文为网络下载,连广告语都没删除的问题,责令当事人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对该同志入党时所在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该问题在局系统内进行通报。四是针对未按程序进行民主评议党员的问题,由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约谈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要求他们在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和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15.关于“部分党组织换届不及时,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省篮排球运动中心退休党支部、省皮划赛艇运动中心皮划艇党支部、赛艇党支部、田径自行车运动中心退休党支部2012年至今未换届问题在局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责成省篮排球运动中心党总支、省皮划赛艇运动中心党总支、省田径自行车运动中心党总支作深刻检查,由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规范局系统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省篮排球运动中心退休党支部、省皮划赛艇运动中心皮划艇党支部、赛艇党支部、田径自行车运动中心退休党支部按规定程序完成换届工作。三是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和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党费收缴整改工作已在巡视期间完成。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会议再次认真学习《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办公室转发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
16.关于“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中央和省委有关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要求、标准、条件、程序,增强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观念,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二是对巡视反馈的选人用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举一反三,分析问题原因,查找问题根源。加强人事干部队伍的学习培训工作,认真掌握和理解政策,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制定《福建省体育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初稿)、《福建省体育局晋升科级职务实施办法(试行)》(初稿),下一步结合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修改完善并正式印发执行,进一步完善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范选人用人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坚持公道正派、按章办事、以事择人,为选准用好干部把好关。四是进一步加强与省委组织部的请示报告,严格落实《关于深入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前的沟通协调工作,尽快妥善解决省少体校原校长岗位调整问题。
17.关于“干部日常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对症下药。对2015年以来抽查核实12批94人次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对查核结果存在不一致的35人次进行分析。存在漏报问题主要集中在股票基金、房产(车库、储藏间)、投资企业、台湾和港澳通行证以及个人收入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在集中填报时重点把关。同时,根据干部选拔任用要求,及时做好拟提任对象重点抽查委托工作。二是组织学习“两项法规”,加强填报培训工作。重新复印下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结合集中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进一步组织学习“两项法规”,并对2015年以来抽查情况、组织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态度,吸取教训。三是对苏航2015年随机抽查未报告2套房产总面积251.76平方米情况进行了再次核实,鉴于2015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尚未出台,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苏航诫勉谈话处理。
18.关于“吃空饷清理工作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存在吃空饷的单位进行整改。乒羽网运动中心已对2名长期在编不在岗的干部、游泳跳水运动中心已对1名长期在编不在岗的干部办理了解除人事关系或清退手续。举重运动中心的1名公派逾期未归人员,经省工改办研究同意办理了工改手续。举重运动中心将该名同志(具有中级职称)低聘在专技十二级岗位,并对其出国未归事宜进行了批评教育。本人和举重运动中心分别对此事进行了书面检讨。二是加强全系统在职人员管理,建立防治“吃空饷”问题的长效机制。印发《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人事管理的程序,要求借调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离岗进修培训或挂职锻炼、高校及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离岗创业,需报局党组批准。同时配套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及事假期间待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人事管理规定,要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杜绝吃空饷情况。
19.关于“干部兼职存在违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局系统处级干部社会团体兼职自查自纠和清理规范工作。2018年8月,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兼职自查和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对省管干部、处级干部、科级以下人员开展自查和清理规范工作。2018年12月,下发《福建省体育局关于深入开展在社会团体兼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重点对处级干部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社会团体兼职的、处级干部兼任社团法人、违规兼职取酬的、超标准报销工作经费或不按规定报告取酬和报销、省体育局分管体育行业社团的处室兼职社团领导职务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通过先后两次自查自纠工作,清理了13名处级干部兼职社团法人、10名处级干部兼职社团领导职务,规范了处级干部社会团体兼职的审批程序、兼职数量、兼职届数、兼职年龄、违规取酬等问题。二是下一步,结合体育行业社团的实际情况,制定《福建省体育局处级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兼职的规定(试行)》,建立长效机制,严格加强干部社会团体兼职管理,严格控制处级干部在社团兼职数量。
20.关于“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开展了局系统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2018年8月21日,转发了《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回头看”的通知》;2018年12月4日,下发《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回头看”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整理工作再一次开展“回头看”工作,对档案材料缺失的进行补缺件、本人需要签名或单位盖章的全部清理,逐份材料把关,对专项审核不到位问题进行重新调查研究认定,10月29日局党组进一步研究认定了10位干部出生时间。目前,已完成了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的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二是依据新修订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确保干部档案材料完整,信息准确,归档及时。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21.关于“‘文山会海’整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中央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治“文山会海”的通知》以及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的通知》,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整治简单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二是重新修订《福建省体育局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局系统公文处理。三是印发《关于整治“文山会海”,进一步规范文件和会议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局系统发文合法性、必要性和质量的把关,严格控制发文数量。
22.关于“工作作风松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视期间印发了《福建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内部管理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二是针对体科所工作人员提前下班的问题,对体科所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责成体科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三是严格执行《福建省体育局干部外出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局系统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规范办公秩序,提升行政效能。四是严格执行《福建省体育局考勤管理制度》,切实改进局系统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五是建立健全局系统效能建设明查暗访制度,不定期对局系统工作纪律进行明查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
23.关于“个别局领导出差违规乘坐商务舱、头等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视期间收到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后,坚决做到立知立改,第一时间将所涉超标金额37315元清退至单位账户。二是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省体育局机关公务出差报销审批制度》,举一反三,对局机关出差报销工作进行清查,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公务出差活动和差旅费报销内控管理。
24.关于“违规发放各类奖金补贴”的问题。
25.关于“部分直属单位超总额发放绩效工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对超额发放绩效工资单位和金额进行梳理,核实各单位清退的绩效工资数额。除省老年人体育工作中心统计时误将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3840元纳入2015年绩效工资总量、省篮排球运动管理中心统计时误将企业赞助款149.25万元纳入2016年绩效工资总量需予以剔除外,涉及的6家单位的绩效工资,分别根据省工改办绩效工资总量批复时间,从2016年“1 X”专项检查自查自纠时开始陆续清退,至2018年6月已全部清退完毕。二是为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建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专项督查的长效机制,从2019年起,在每年第二季度,由局人事处会同经济处开展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专项督查交叉检查工作。
26.关于“违规承担应由职工个人支付的物业费,超标准补助机关食堂伙食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违规支付物业费进行核实清理,经核实,局后勤服务中心用于支付干部职工生活区物业费49.1万元中,用于台风损坏修复、设施更新、公共绿化等公共设施维护费用15.9871万元,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为33.1129万元,目前已启动清退工作。二是经核实,125.6万元由两部分组成,其中2015年局经济处下拨101.6万元、2017年局机关向后勤中心购买服务经费中食堂费用24万元,这两项收入实际用途为食堂运转经费,局经济处误将该用途写成“局拨后勤中心食堂伙食补助经费”。三是对局机关食堂2013-2017年伙食费支出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食材共支出3491816.55元,食堂总收入3335478.7元,实际用于食堂的伙食补助经费为156337.85元。2013年和2017年局机关借聘用人员分别为21人、32人,参照在编人员财政补助标准,此部分人员应享受伙食补助16.2万元。2013年和2017年局机关未拨给后勤服务中心食堂伙食专项补助经费,超支156337.85元实际为局机关应拨付机关食堂伙食专项补助经费。四是下一步由局后勤服务中心进一步规范食堂经费管理。
27.关于“普发体育赛事奖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对发放赛事奖金的人员范围和具体金额的进行了全面梳理。二是开展了第十七届亚运会、第二届青奥会奖金的清退工作。除死亡、失能人员和离职的临聘人员外,其余52.28万元均已清退到位。
28.关于“公车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视期间已将闽K-11033丰田霸道车上交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闽K-00586商务车转为局机关机要通信用车;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禁止现金加油的规定,指定一名公务用车管理员,专职负责公务用车派遣、维护、加油等日常管理工作。三是严格执行《省体育局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全面落实公务用车信息化使用管理,严格实行平台派车。四是加强局机关车队日常管理,加强驾驶员教育管理,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学习,提高遵章守纪自觉性。
29.关于“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视期间收到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后,第一时间进行自查自纠,并整改到位。二是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对局系统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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