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人注意!这种行为最高罚五千
近年来,随着电动车的日益增多,因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屡见不鲜。今年9月1日,新修订的《福建省消防条例》正式施行。其中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及其场所设置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对违反该条例的单位和个人,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至五千元不等的罚款。那么,新《福建省消防条例》实施一个多月以来,马尾区住宅小区落实情况如何?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电动车上楼入户现象明显改善
近日,记者走访马尾区多个住宅小区,发现近年来随着社区和物业普遍通过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张贴警告标语,禁止电动车上楼充电。电动车上楼现象基本得到改善。
记者发现,许多小区还增设了非机动车车棚和充电桩,满足业主电动车停放及充电需求。“现在给电动车充电方便多了,而且费用也不高,充电5小时只需支付1元,加上之前看到太多电动车因违规停放、充电等发生火情事故,自己也是十分后怕,因此会特别注意不让电动车‘坐’电梯上楼入户。”西提丽府住户林先生表示。
一位前来停放电动车的居民表示,“以前我家楼下没地方停车充电,许多住户就会把电动车放在过道中进行充电,万一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据了解,近年来马尾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并将电动车充电设施纳入提升类改造内容,根据小区规划设置非机动车集中停放车棚(库),并配备充电设施,实行计价充电,基本上可以满足小区居民的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此外,部分小区还在电梯上安装了阻车系统,这些大大降低了居民电动车入户充电的几率。
仍有少数居民违规停放充电
然而,一些小区已经安装了电动车充电桩,为何还有少数居民违规将电动车上楼入户?天马花园居民张女士告诉记者,小区很早之前安装过一些老式充电桩,但这些充电桩收费较高,居民不愿使用它们,如果自己充电则便宜了近一半价钱。
也有一部分居民是因为小区疏于管理而将电动车入户进行充电和保管。家住船政社区的居民林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小区对于电动车管理不规范,时常有电动车电瓶被盗的情形发生。所以有的居民就会悄悄把电动车带回家充电。还有的时候充电棚已经没有地方充电了,居民不得不将电池拿到家中充电。”
“我们确实关注到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不当和违规充电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没有处罚权,我们也只能进行张贴宣传标语和日常劝导。”船政社区工作人员表示,“有些顽固的业主依然会我行我素,如果住户因为这个事情发生争执,我们会出面调解并向相关部门反映。”
马尾区消防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马尾区电动车上楼入户现象已得到明显改善,接下来,区消防大队将持续加大贯彻落实《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福建省消防条例》宣传力度,对辖区内电动车上楼入户现象进行全面的排查整治。对于在日常生活中碰到的电动车上楼现象,市民也可进行证据留存后予以举报。
“电动车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有些是因电池不合格,有些是因充电器质量不好或与电瓶不匹配,产生高热发生自燃,有的则会莫名其妙地起火。”马尾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不要进楼入户、人车同屋,不要在室内充电、飞线充电,更不要让电动车乘电梯上楼。此外,在给电动车充电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而且尽量远离其他易燃物。同时,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电动车和电瓶,不要非法改装、拆卸电动车,防止意外发生。
(记者 何鋆棽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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