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在普法!一图读懂国家宪法日
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 这一天,是公民的“权利宣言日”,也是官员的“权利规范日”,更是全社会共同维护宪法至上地位的“信仰日”和“行动日”。【详细】
罗源一中学生荣获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总决赛二等奖
11月30日—12月3日,由教育部主办的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在北京市举行。经过3天的激烈角逐,罗源一中学生兰晨冉代表福建省荣获高中高校组二等奖(全国16强),系福建省代表队最佳成绩。【详细】
福州市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
4日是全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我市各级各部门以丰富多彩的形式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详细】
今天是我国第六个宪法日,你知道吗?
2014年我国将12月4日设为“国家宪法日”,目的是使每年的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宪法至上、尊重宪法、维护宪法、使用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详细】
福州: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今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期间,市委宣传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司法局围绕“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题,在全市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精彩的宪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掀起宪法宣传新热潮。【详细】
国家宪法日,北京200万大中小学生晨读“宪法”!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校有校规,我们应该做一名知法守法小公民”“上课不讲话,课间不乱跑,都是遵纪守法”……4日一早,景山学校3千余名学生声音洪亮,晨读宪法。【详细】
第六个国家宪法日 让宪法更加深入人心
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有利于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动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详细】
省市举行“宪法宣传周”文艺汇演
2日下午,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福州市司法局联合主办的2019年“宪法宣传周”法治文艺汇演在福州电视中心举行。【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