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一封来自外地监狱的感谢信,寄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写信人周某是一名正在服刑的被执行人,信中饱含对法院的感激之情。
这个温暖的故事源于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此前,某银行因周某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向鼓楼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查控周某财产后,启动了其位于晋安区抵押房产的拍卖程序。
执行法官黄宜财上门实地调查时,眼前的景象让他心头一沉:周某妻子已去世,他入狱后,家中仅剩年迈体弱、无收入来源的母亲,以及两名尚在上学的未成年子女。“这是我们唯一的安身之所,卖了不够还债,我和孩子连住的地方都没了……”周某母亲的恳求,让黄法官陷入思考:既要维护法律权威,又不能让弱势群体陷入生存困境。
经过全面考量,黄法官提出解决方案:在周某母亲书面承诺配合拍卖并于成交后一个月交房的前提下,准许其暂时继续居住。同时明确,若符合法定条件,可从拍卖款中保留亲属唯一住房租金。考虑到周某服刑行动受限、其母年迈,黄法官还主动调取唯一住房证明材料,经审核后依法预留租金。
案件推进过程中,黄法官及时向申请执行人和武夷山监狱发出执行情况告知书。在各方无异议、告知书生效后,他第一时间将案款划转至银行,同时将租金汇入周某母亲账户。(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魏其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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