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4日,河南商丘。王女士向记者求助,自己7岁的儿子被邻居家的狗抓伤后不幸离世,她非常痛心和后悔。儿子被抓伤后,她带儿子去医院打狂犬疫苗。在医院她碰到了邻居,邻居告诉她狗没有问题,她当时感觉“非得打针跟讹人一样,于是就没有打,想着回到(工作地)浙江后再打”,可是等她带儿子回浙江后,儿子就出现了发烧、恐水的症状。到医院检查,儿子确诊得了狂犬病。王女士带儿子到浙江、上海的多家医院治疗,但还是没能挽回儿子的生命。“最后没抢救过来,家里人都怪我,这个家都散了”, 王女士回虞城老家找邻居协商,但邻居却说“要钱就一万块钱”,这让她十分不满和难受,只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虞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女士承担百分之三十责任,邻居楚某承担百分之七十责任。记者跟随王女士来到邻居家,邻居称不是她家狗抓的王女士儿子,“谁看见是我们家狗抓的了”,邻居当面表示,“狗没有问题,已拍死卖了,(对一审判决)不同意,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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