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意为法律一旦制定,只要有人违反,就必须坚决惩治;命令一经发出,只能坚决执行,不能半途而废、违反初衷。
法纪严明,于民为取信之道,于国为兴邦之要,古今皆然。百余年奋斗历程中,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带领人民不懈探索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法治道路。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对依法治国重要性的阐述,彰显了一个政党清醒的判断、深刻的认知。
推进法治体系建设,重点和难点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只有人人都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只有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法治才能成为一种信仰,法治中国才有最坚强的支撑。(据《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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