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有烟瘾的市民来说,需当心近期出现的“毒电子烟”。近日,福州市公安局茶亭派出所民警主动出击,成功破获一起吸食、贩卖新型毒品案件,查获涉毒嫌疑人3名。
近日,民警根据线索,在辖区某酒店查获吸食新型毒品“PCPr”的嫌疑人张某。经现场预审,张某供述,其不仅自己吸食毒品,还将毒品贩卖给两个朋友。警方迅速部署警力展开抓捕行动。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两名张某的“下线”——嫌疑人陈某和王某迫于心理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对他们从张某处购买含有“PCPr”的“上头电子烟”并吸食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了解,嫌疑人张某为寻求刺激,吸食了含有“PCPr”的“上头电子烟”,并从上线人员处购买了含有“PCPr”的烟弹吸食。
目前,张某因贩卖毒品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陈某、王某因吸食毒品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记者 蓝秀楠 通讯员 冯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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