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重要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发布
致广大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谷雨节气已过,气温逐渐升高,孩子涉水活动增多,预防孩子溺水安全工作务必引起全体家长高度重视!
希望广大家长和学校、幼儿园一起共同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和自救能力,严防溺水事件的发生。为了孩子的安全,希望家长做到以下几点:
01
要重视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
02
帮助孩子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孩子自我保护意识,不到危险、陌生的水域游泳、玩耍。提高孩子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03
家长要切实做好孩子在家休息时的监护工作,尤其是“双休日”和假期,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做到“四知道”,即“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
04
告诉孩子在没有大人陪同和没有配带救护设备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伴去划船。划船或乘坐船时务必穿好救生衣,不要在船上摇晃、乱跑、乱动,以免落水或船体掀翻下沉。
05
家长要履行好监护人责任,管好自己的孩子,切勿存有“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世上没有后悔药。同时教育孩子相互监督,对于那些违反纪律,私自外出游泳或到渠边、河边、水坑边玩耍的同学,教育孩子要坚决抵制并劝阻,并及时向家长和老师报告。
06
教育孩子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唤成年人帮助,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并及时拨打110、119、120急救电话。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孩子平安健康是我们的共同愿望,守护孩子美好未来需要我们一起行动。让我们一起携手,牢固树立“珍爱生命,预防溺水”的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管理,为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请大家转发到班级群、家长群,提醒身边的家长朋友们,扩散,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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