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凌晨在烧烤店消费时,男子尤某与人起争执,更对前来处置的警察辱骂动粗。近日,经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尤某以袭警罪被判处刑罚。
去年9月一天凌晨,尤某在一家烧烤店酒后与人争吵,民警接警后到场。尤某在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过程中不听民警劝阻,还多次脚踢民警,在被带上警车途中仍然挣扎、辱骂、踢打民警,导致民警手部受伤。
检察官审查后认为,尤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行为已构成袭警罪。尤某对自己的行为认罪认罚并后悔不已。近日,经法院判决,尤某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
检察官说法:暴力袭警,损害的不仅是人民警察的身心健康,更是对警察执法权威的挑战,最终损害的是国家与法律的尊严。公民应配合人民警察执行公务,若对处理结果不服,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维权,切勿一时冲动,实施袭警行为,最终追悔莫及。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吴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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