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停车位、改造老旧小区……福州出台最新实施方案
增加城乡社区停车位,加装充电桩,实施错峰停车措施,提升停车位使用效率,力争到2025年,实现城区80%以上社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覆盖,全市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
孩子们在苍霞人家广场快乐地玩耍。叶诚 摄
事关每个福州人,最新实施方案出台!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政办〔2023〕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福州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7月13日
实施方案有哪些目标任务?一起来看详情↓
主要发展目标
到2025年末,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规划布局、服务设施、功能配置更加完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衔接更加紧密,线上线下服务机制更加融合,精准化、精细化、智能化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更加充实,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更好解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重点任务
(一)完善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服务格局
1.健全党建引领机制。加强党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引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导,村(社区)居民为主体,群团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协同开展社区服务的体制机制。全面推行近邻党建工作,深化“双报到双融入”制度,健全在职党员到社区、小区报到为群众服务长效机制。推动有物业服务的社区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强化社区党组织领导能力、居民委员会指导能力、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能力。全面强化社区党组织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推行“红色物业”等创新服务模式。加强城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切实解决居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三坊七巷社区红色广播宣传党的声音。叶义斌 摄
2.打造共建共享党建服务阵地。鼓励场所“一室多用”,优化村(社区)服务功能布局,推动各级各部门民生类高频事项就近办理,促进服务资源高效配置和有效辐射。积极打造基层党建服务阵地,将党群服务中心打造成社区优质服务供给的枢纽平台。利用好物业服务用房、公共活动区域等空间,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建设小区党群活动场所。依托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支持引导驻区单位向社区居民开放停车场地、文化体育设施、会议活动场地等资源。
林双伟 摄
3.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主导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围绕群众关心的服务事项广泛开展议事协商,规范协商议题来源、议事主体、议事规则、议事执行等环节和流程,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增强城乡社区自我服务能力,将参与社区治理融入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鼓励居民群众邻里互助、守望相助。推进法治建设进村(社区),推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城乡社区全覆盖。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立1个以法治为主题的广场、公园、宣传栏等文化阵地并免费开放,培养3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有条件的村(社区)要配备普法教材。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每个村(社区)设立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和1处公示栏,对外公布“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做好法律服务指引。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流浪乞讨人员、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力度,健全政府、社会、司法、家庭等多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因地制宜建设村史馆、农民文化公园、文化广场等主题功能空间,创新布局一批融图书阅读、互联网服务、艺术展览、文化沙龙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书房、清新书苑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持续开展“百姓大舞台”“乡村春晚”“送戏曲下乡”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培育打造街头文化街区,提升街区文化品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家长学校等建设,倡导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和移风易俗新风尚。
(二)强化城乡社区服务供给能力
1.增强城乡社区惠民服务供给。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提升服务供给水平,增强城乡社区协助开展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让居民群众能够就近就便办理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和文体服务有保障,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社区)下沉,扩大文化、体育、科普等公共服务供给,重点强化社区养老、托育、助残服务供给,做好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政府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养老机构原则上要符合《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推进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在街道层面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重度残疾人照护照料服务中心,在社区层面建设小型居家养老服务站和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站点。新建城区、新建小区养老和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设施按标准配建,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老旧社区和已建小区要补齐设施短板,确保功能齐备。推进普惠托育专项行动,发展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支持公办机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鼓励依托社区、幼儿园等新建和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单个机构建设托位规模在150个以内。推进实施“福蕾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关爱服务品质。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加快城乡社区老年教育供给,助力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开展学习型单位、学习型社区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到2025年,培育一批社区教育特色品牌,开设智慧助老、生活技能、形体艺术、传统文化等适合老年人学习课程,制作“30门500个”微课程,组织推介“智慧助老”专题优质工作案例5个。推进科普宣传栏、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等社区科普场地建设,加快福州科技馆新馆建设,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科普场馆对公众免费开放。创新举办全国科普日、科普讲座等科普惠民活动,不定期举办面向不同年龄段的社区科普活动。着力提升基层卫生、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防控和儿童保健等工作,推进健康社区建设。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每年对提出申请的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进行一次医养结合服务。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在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就业创业空间,重点为村(社区)居民中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服务。
林丹陪伴军门社区午托小朋友走在小巷内。池远 摄
2.扩大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供给。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力争到2025年,实现城区80%以上社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覆盖,并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服务便利化。支持智能快件箱(信包箱)、箱式移动早餐售卖车、蔬菜直通车、垃圾分类箱、废旧纺织品回收箱等便利设施进社区。增加城乡社区停车位,加装充电桩,实施错峰停车措施,提升停车位使用效率。统筹城乡基本便民商业网点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建设物流配送、快递、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施,逐步实现城市社区蔬菜零售、便利店(社区超市)、早餐、美容美发、便民维修、家政等基本便民商业网点全覆盖。鼓励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生活服务,支持相关企业在村(社区)设置服务网点,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支持社区服务企业发展,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生活服务,鼓励开展连锁经营,培育服务品牌,形成适应社区居民需要的商业生态和经营模式。鼓励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督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职责。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引进专业化物业服务,建立健全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向选择机制。
3.强化城乡社区安民应急服务能力。深入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全面落实城区“一社区一警两辅”和农村“一村一警务助理”,推进社区民警专职化,专兼职社区民警占派出所警力不低于40%。将社区警务室纳入公共设施建设范畴,实现城市社区警务室全覆盖、农村社区警务室有效辐射率不低于80%。因地制宜在人群易聚集区域设立警务站、移动警务室或报警点,实现城乡社区重点部位全覆盖。推进党员社区民警进村(居)班子,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治安保卫委员会建设,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健全完善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提升村(社区)平安建设能力水平。完善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散居住宅楼等治安薄弱地区安防设施改造,健全村(社区)人防、技防、物防有机结合的防控网,最大限度防范和压降各类多发性、可防性案件。强化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夯实社会治安稳定基础。加强村(社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教育,做好洪涝、地震、用气、用电、用火等防灾减灾救灾、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工作。提升村(社区)应急服务能力,加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完善社区应急组织体系和工作预案,拓展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做好社区灾害预警、防灾监测、应急避险等安全防护工作。推动全国综合防灾减灾示范县、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等创建工作,积极增创10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每个城乡社区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健全完善社区微型消防站(点),实现村(社区)100%建站。加强妇女儿童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搭建信息化的市级心理援助公益服务平台。推进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和机构建设,市、县两级建立心理人才库,乡镇(街道)100%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和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5%,强化对社区工作者和居民心理疏导工作。支持各类专业组织、机构在村(社区)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完善疏导机制,开展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
4.完善城乡社区服务机制。完善服务统筹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用好各项支持社区的政策以及面向社区的服务资金、资源、项目等,实现社区服务能力新提升。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和“一站”办理,实现政务服务覆盖村(社区)。完善即时响应机制,社区服务设施开放和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每天8小时,实行错时延时上下班制度,及时响应居民需求。积极推广军门社区“13335”工作法等经验做法,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实效。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广泛参与社区服务。推广社区服务“好差评”评价激励制度,普遍建立精准匹配村(社区)居民需求的评价机制。
5.推动榕台社区服务交流互动。探索将有意愿参加社区管理服务的台湾居民,通过相关选聘程序吸纳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鼓励台湾居民参与小区业主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社区志愿队等。引导台胞积极参与乡建乡创闽台合作项目,在有条件的地方打造融合社区,探索榕台基层融合发展新途径。探索榕台社会工作融合发展,鼓励台湾同胞加入我市经济、科技、文化、艺术类专业性社团组织,在榕台湾科技人员可担任社团理事及以上职务。推动采认台湾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开发面向台湾社工的专门岗位,打造一批两岸共创社会工作服务品牌,引导台湾社工来榕就业创业。加强榕台养老领域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在健康、养老等产业交流合作,鼓励台商在榕建设养老机构,引入先进培训模式和管理机制。探索有效途径,推动榕台婚姻家庭领域交流,拓展涉台收养家庭到大陆寻根回访,开展榕台儿童福利工作交流研讨。
(三)加快补齐社区服务设施短板
1.优化社区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加快推进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判社区人口结构、服务半径等综合因素,统筹城乡社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优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打造社区15分钟生活圈。因地制宜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托育点、卫生服务中心(站)、微型消防站、体育健身设施、家政服务点、维修点、便利店、公共阅读和双创空间等,按照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优先的原则,优化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布局,有效拓展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空间,健全完善社区、小区服务点,推动服务设施向小区延伸。到2025年,全市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规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确保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社区总建筑面积10%。按照“办公最小化、服务最大化”原则,精简整合办公空间,推行开放式办公,减少固定空间和陈列展示空间,增加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实现居民活动区域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面积的60%以上。
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资料图)石美祥 摄
2.整合优化土地和设施资源。对非营利性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应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鼓励通过换购、租借等方式,统筹利用社区内各类存量房屋资源。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租赁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等其他符合条件的房屋开展社区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体建设,促进便民利民服务集群化、项目化、系统化供给。打造老旧社区更新和街区更新样板,建设示范小区,至少完成2个老旧小区改造示范。推动创建绿色社区,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和安防设施,加快社区水、电、气、路等配套基础设施绿色改造,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健全物业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设“完整社区”。
3.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管护,参照省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目录,在明确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的基础上,编制管护责任清单,明确管护对象,落实管护主体,实行滚动式管理模式。
(四)加快社区服务智能化建设
1.提升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充分发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作用,推动各类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延伸,完善村(社区)政务自助便民服务网络布局,推动线上政务服务和线下村(社区)服务站点的有效融合,实现“前台一门受理、后台分工协同”方式。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建设覆盖城乡社区的综合信息平台,优化整合部署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信息系统,完善基层治理数据综合采集机制,推进村(社区)基础数据资源建设,实现村(社区)网格数据一次采集,跨部门、多层级互联互通,提高社区信息为民服务效率。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和家庭终端联通,发展实时监测、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老等社区惠民服务。充分考虑老年人习惯,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
老人为长者食堂的服务点赞。池远 摄
2.构筑现代社区服务新场景。推进社区辖区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农村社区智能安防设施配备。在老旧小区改造和新建小区过程中,推进“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力争2025年底前实现“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全覆盖。推进村(社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车辆卡口等前端感知设备建设联网,优化智能门禁、车辆管理、视频监控等智能化物业管理服务,推动社区物业设备设施、安防等智能化改造升级。集约建设智慧社区信息系统,融合便民化服务,便于居民群众享受社区便捷服务。推进数字社区服务圈、智慧家庭建设,促进社区家庭联动智慧服务生活圈发展。大力发展城乡社区电子商务,探索推动无人物流配送体系。推动“互联网+”与城乡社区服务的深度融合,逐步构建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以县(市)区为单位,支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入组织开展智慧社区、现代社区服务体系试点建设,开发居家养老、托育、卫生健康、文体活动、家政服务、购物消费、交通出行等智慧化社区服务应用,高效匹配社区全生活链供需,扩大多层次便利化社会服务供给。鼓励多方参与、集约化建设,支持社会资本运用5G、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投资建设智慧社区信息基础设施。
3.探索群众自治智慧化。探索“互联网+群众自治”,引导城乡社区居民群众通过智慧化平台、信息化手段参与社区治理和群众自治,探索村(社区)线上协商、村(居)务公开、村(居)务监督等,拓展群众参与渠道。搭建社区治理网上交流平台,开辟“社区建议”等互动交流园地,受理社区居民意见建议及投诉,提升社区快速反应处置效能,主动发现、及时服务人民群众。引导居民运用平台促进人际交往,开辟“邻里圈”,开展邻里互助,密切邻里关系。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信息管理,完善村(居)民委员会统一赋码信息,依法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颁发和使用。
(五)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选优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依法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规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综合考虑服务居民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通过选派、聘用、招考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依托社工服务站、社区工作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等,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到村(社区)就业。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立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社会保险待遇。加强网格力量配备,提高网格员专职化率,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每个网格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网格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持续拓展社区服务人才发展空间,积极推荐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参加乡镇(街道)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参选参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等,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社区发展。
2.提升社区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积极构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分级负责、各有侧重的培训培养机制,提高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覆盖面。鼓励社区工作者参与社会工作师培训,参加社会工作师等级考试,提高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能力和水平。依托城乡社区“妇女之家”或“妇女微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技能培训、关爱帮扶等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活动,实现联系妇女广覆盖、服务妇女零距离、关爱妇女无缝隙。推进社区工作者在居住社区工作任职,加快培育发展本村(社区)社会工作人才、社区志愿者。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区志愿者等参与社区服务,健全、落实志愿服务注册、记录、管理、激励、回馈制度。鼓励在校学生和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及具有专业技能的各类人才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优化社区志愿者人才结构,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提升社区志愿服务、自助服务和互助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3.加强社区服务人才教育培训。加强社区服务人才培训管理,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能力指标体系,健全完善分级培训制度,建好用好现有培训基地和培训平台。依托各级各类干部网络培训平台,开放共享社区服务精品课程,推动优质网络培训资源直达村(社区)。加强对社区服务骨干队伍的理论方法和政策法规等教育培训,鼓励支持社区工作者在职考取社会工作、心理咨询、法律服务等专业任职资格以及参加学历教育,接受专业能力培训,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展社区服务相关人才培养和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强化社区服务人才供给。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工程,加强劳动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对社区工作者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不断促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将本方案主要任务指标作为重要民生项目,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谋划和推动。要做好资金统筹、推进实施等工作,乡镇(街道)要做好具体落实工作。各县(市)区要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明确目标任务,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完善政策保障。建立健全由政府财政投入、集体经济组织支持、社会力量扶持、居民自筹等多元投入机制。落实城乡社区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对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收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费优惠,社区服务网点的水电费用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
(三)落实法治支撑。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健全并严格执行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及准入制度,清理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事项,推进城乡社区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社区服务质量认证工作,推动村(社区)减负增效。
(四)强化责任落实。本方案实施情况纳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据。坚持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有序推进,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开展试点示范活动,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带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发展和整体提升。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城乡社区服务,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民政、发改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做好跟踪指导和分析研判等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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