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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被欠薪 工会来调解

2022-08-16 10:35:08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叶智勤

去年10月,仓山区总工会在开展“指尖入会”期间,接到一起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一名货车司机欠薪纠纷的调解申请。该案涉及某平台拖欠申请人张某某劳务工资总额11000元。接到诉求后,仓山区总工会特邀劳动法律调解员通知劳资双方,至设在仓山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联合工会筹备组的仓山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在中心调解室,调解员了解了事件整体情况和双方调解诉求——在某平台当货车司机的张某某,受平台指派承担某公司的货运任务。后某公司退出市场,未及时结算给某平台货运款。某平台以第三方未结算货运款为由,一直拖欠张某某劳务费。

在参加“指尖入会”时,张某某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找到仓山区总工会。仓山区总工会十分重视这起案件。几经调解,无法达成共识。最后,调解员提议采用分期付款模式,让某平台先行支付4500元给张某某,然后每月支付1500元,直至欠款全部还清为止。经过反复协商调解,某平台终于接受该调解方案,先付40%,后期分期返还拖欠的劳务费,案件得以妥善处理。

案例点睛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本案涉及即时配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当遭遇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时,可以向当地工会寻求帮助。调解时要向双方细致讲解国家法律、相关政策以及《民法典》,告知拖欠方其拒不支付劳务报酬行为将导致的法律后果,被拖欠方要冷静理智维权。(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叶珩 李文泊)

【责任编辑:吴颖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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