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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检察官的“妈妈心”

2022-07-27 07:52:28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张铁国

女检察官的“妈妈心”23日,林花灵参加晋安区检察院主办的暑期亲子团辅活动。(受访者供图)

“谢谢您给我机会,我一定好好改,再也不犯错误了!”26日下午,面对晋安区检察院检察官林花灵下达的督促监护令,犯罪嫌疑人小卫(化名)流着泪说。

16岁的小卫之前曾因盗窃电动车被公安机关抓获,取保候审期间又在福州作案。

“这样的案情,完全可以根据警方的意见起诉!”面对同事的意见,林花灵却不这么认为:“如果起诉,这孩子可能会被判五六个月,不利于他的成长。而通过社会化帮教和我们的努力,有望让他重回正轨。”

于是,林花灵先与小卫谈心,了解其作案动机,找到问题的症结,针对其家庭教育缺失、法律意识淡薄、无工作的实际,她积极奔走,协调相关企业以安排就业的方式进行帮教,并实时跟进了解其思想动态,让他更好地融入社会。

“说实话,这样附条件不起诉,如果小卫再作案,我们检察机关就有履职不当的风险。但为了这个孩子的成长,作为一名党员,应该有一种担当精神。”林花灵表示。

“她的这种担当,是怀有一颗妈妈一样的爱心!”这是犯罪嫌疑人小攀(化名)母亲的心里话。

现年34岁的林花灵到晋安区检察院工作已10年,去年下半年,从该院第二检察部调任五部副主任。五部主要负责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以及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

为了更好地胜任工作,林花灵利用业余时间自学通过国家心理咨询师考试,利用专业心理学知识,为未成年罪犯进行心理辅导,并坚持“少捕慎诉”,以一颗爱心成风化人。

“真没想到,小攀(化名)现在这么讲诚信了!”23日,社工机构负责人向林花灵反馈说。

原来,小攀上周点外卖时忘了付款。事后,他专门找到商家付款。

此前的他,曾因2次盗窃被警方移送至晋安区检察院,是父母和邻居眼里的坏孩子。看着这个16岁的孩子,林花灵既疼爱又怜惜。促膝长谈得知其家境不错,只是因好奇心驱使和“讲义气”,走上犯罪道路。林花灵随即多次走访其家庭,并积极联系社工组织,对他进行“一对一”帮教,逐步帮小攀回归正轨。

到新岗位后,林花灵耐心帮扶了30多名未成年人,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

“让未成年人不走犯罪道路,关键在预防!”作为晋安区检察院的法治宣讲员,林花灵积极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经常深入校园进行法治宣传,将爱和法治的种子播撒在孩子的心田。

近年来,林花灵先后获得福州市十佳公诉人、全市检察机关首批兼职教师等荣誉称号。作为一名军嫂,她还主动承担家庭重担,入选福建好人榜敬业奉献类好人,其所在家庭获评福建省五好家庭、第十三届全国五好家庭。(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张久动)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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