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委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对12种轻微违法行为“初违不罚”
市城管委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5月31日,市城管委执法支队巡查时发现,一建筑工地内施工运输道路未按规定硬化,涉嫌违反《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相关规定。经立案调查取证,当事企业福建某建设有限公司系初次违法且及时改正,符合福州市城市管理领域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适用条件,据此作出行政不予处罚决定,并向当事企业制发了《福州市城市管理领域初次轻微违法行为警示教育告知书》。这是我市首例城市管理领域“初违不罚”行政执法案件。
日前,市城管委、市司法局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联合制定了《福州市城市管理领域推行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工作规则》和《福州市城市管理领域推行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并明确了实施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的条件及执法程序,在全市城市管理领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第一批列入清单的事项涵盖市容环卫、市政管理、园林绿化、物业管理4个方面共12种城市管理领域的轻微违法行为。
近年来,市城管委坚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以加强城市管理法治化为目标,持续加快推动城市管理领域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努力构建科学完备的法规体系;以持续规范城管执法为抓手,深入推进“721”工作法,市城管委执法支队荣获住建部2020年度“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优化审批流程、梳理证明事项清单、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高审批服务效能,主动靠前服务群众,持续提升群众和企业对政务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积极参与争创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活动,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被市政府评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突出贡献单位。
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初违不罚是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的重要举措之一。市城管委将继续严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依法行政,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让群众感受执法温度,为建设法治福州、法治社会贡献城管力量。(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郑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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