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某市建设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一家同时具有房屋开发、建筑施工、监理资质的国有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开发商品房项目时,未经公开招标由其自身作为施工方并同时承担监理业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其整改并罚款5万元。
案例点睛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翁则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