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印发通知!事关妇女儿童!
最新!福州印发通知,事关妇女儿童!一起来看看这两份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的通知
榕政综〔2022〕1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福州市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2日
一起来看看《福州市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的政策解读↓
主要内容
新“妇纲”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主线贯穿全篇,锚定我市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目标,科学设置新“妇纲”总体框架、主要内容和工作目标。新“妇纲”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四个部分;与上周期“妇纲”相比,新“妇纲”既保持了延续性,又具有新的特色和亮点,共设置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等8个领域,提出82项主要目标和103项策略措施;对比上一轮纲要,增设“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增加主要目标29项。
邹家骅 摄
新“妇纲”体现了“五个注重”
注重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新“妇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及关于妇女工作与家庭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主线,围绕落实强省会战略,聚焦我市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突出当龙头走前列作示范。
注重做好规划衔接
做好与国家、省级新“两纲”,我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各类专项规划的衔接,便于各地各有关部门一体统筹谋划,一并贯彻落实,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注重前瞻性、可及性、操作性
在广泛征求吸纳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新“妇纲”对5项指标设立了高于国纲、省纲的量化标准,对3项国纲没有量化的指标,明确了量化标准。
注重彰显福州特色
紧扣我市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创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等工作重点,新“妇纲”新增福州特色量化指标7项。突出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围绕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首次将榕台融合发展和为台胞及其子女提供服务写入新“妇纲”。
注重强化需求导向
新“妇纲”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围绕妇女创业就业、学前教育普惠优质等“急难愁盼”问题,提出加大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工作力度,提高学前教育水平等一系列举措,有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妇女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组织实施
为确保落实,新“妇纲”提出六项保障措施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新“妇纲”的组织实施全过程各方面。
完善制度机制
健全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对妇纲实施情况开展督查。健全报告制度,责任单位每年向同级妇儿工委报告妇纲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下级妇儿工委每年向上一级妇儿工委报告本地区妇纲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健全议事协调制度,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妇儿工委全体会议等,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工作任务。
落实工作责任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负责新“妇纲”实施工作。各级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承担新“妇纲”相关目标任务落实工作。
加强能力建设
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增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员实施妇纲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加强各级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能力建设,促进机构职能优化高效。
加大经费支持
各级人民政府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将实施纲要所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源,合力发展妇女事业。
加大宣传力度
大力宣传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妇女事业发展成就,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编制和实施“新妇纲”的重大意义,努力营造有利于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的通知
榕政综〔2022〕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福州市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2日
一起来看看《福州市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的政策解读↓
主要内容
新“儿纲”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主线贯穿全篇,锚定我市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目标,科学设置新“儿纲”总体框架、主要内容和工作目标。新“儿纲”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四个部分;与上周期“儿纲”相比,新“儿纲”既保持了延续性,又具有新的特色和亮点,共设置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7个领域,提出74项主要目标和95项策略措施;对比上一轮纲要,增设“儿童与家庭”“儿童与安全”2个领域,增加主要目标19项。
池远 摄
新“儿纲”体现了“五个注重”
注重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新“儿纲”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及关于妇女儿童工作与家庭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主线,围绕落实强省会战略,聚焦我市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突出当龙头走前列作示范。
注重做好规划衔接
做好与国家、省级新“儿纲”,我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各类专项规划的衔接,便于各地各有关部门一体统筹谋划,一并贯彻落实,促进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注重前瞻性、可及性、操作性
在广泛征求吸纳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新“儿纲”对10项指标设立了高于国纲、省纲的量化标准,对1项国纲没有量化的指标,明确了量化标准。
注重彰显福州特色
紧扣我市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创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等工作重点,新“儿纲”新增福州特色量化指标9项。
注重强化需求导向
新“儿纲”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围绕婴幼儿托育服务等“急难愁盼”问题,提出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等一系列举措,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构建更丰富、更人性、更多元化的现代家庭公共服务体系。
组织实施
为确保落实,新“儿纲”提出六项保障措施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新“儿纲”的组织实施全过程各方面。
完善制度机制
健全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对儿纲实施情况开展督查。健全报告制度,责任单位每年向同级妇儿工委报告儿纲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下级妇儿工委每年向上一级妇儿工委报告本地区儿纲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健全议事协调制度,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妇儿工委全体会议等,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工作任务。
落实工作责任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负责新“儿纲”实施工作。各级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承担新“儿纲”相关目标任务落实工作。
加强能力建设
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增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员实施儿纲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加强各级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能力建设,促进机构职能优化高效。
加大经费支持
各级人民政府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将实施纲要所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源,合力发展儿童事业。
加大宣传力度
大力宣传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儿童事业发展成就,宣传儿童优先原则,宣传编制和实施“新儿纲”的重大意义,努力营造有利于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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