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近日,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公布如下: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决策部署,认真按照省委和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深入落实《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行动纲要》(榕委〔2021〕1号),以重点实施“产业带动、美好家园、文明铸魂、网格治理、强基固本”五大工程为抓手,奋力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在福州的探索实践,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对标“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紧扣省会城市特点,以城乡融合发展为主线,以深化农村改革为驱动,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各类人才的智力支撑作用,全面推动农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在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的新征程中不断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走在全省、全国前列,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带动力强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集聚发展,一批富有山水气质、闽都韵味的美丽乡村迭代升级,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先行先试,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形成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乡村振兴样板。
展望2035年,在全国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之时,我市农村产业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大幅跃升,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善治乡村格局不断完善,榕城大地展现山清水秀、碧海蓝天、宜居宜业、村美人和的美丽画卷,基本建成与现代化国际城市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新乡村。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产业带动”工程,打造产业兴旺的活力乡村。
1.不断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深入开展“丰收计划”,严格落实“长牙齿”耕地保护硬措施,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保护力度,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多种粮、种好粮,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自给率稳步提高。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支持福州振兴乡村集团等国有企业参与琅岐“菜篮子”基地建设,打造一批布局合理、质量安全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基地。积极做好“耕海牧渔”文章,推进“百台万吨”深远海智能养殖平台、“海洋牧场”等项目建设,推动传统养殖业向深远海、智能化发展,全力打造“蓝色粮仓”。大力实施“星火计划”,深入推进种业振兴行动,聚焦资源保护、育种创新、测试评价和良种繁育四大环节,加快种业创新展示和评价中心等种业创新基地项目建设,支持培育一批种业创新领军企业,为振兴民族种业贡献福州力量。
2.加快推进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融合驱动、生态友好,以农为本、农民受益”的原则,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园)、一县多园”的梯次布局。坚持标准化、集约化发展,积极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引导农业生产、加工、营销、研发等要素以及育种、检测、培训等服务向园区集聚,配套综合商贸、物流仓储、直播电商、乡村旅游等功能板块,打造一批规模较大、设施完善、特色明显、带动力强的示范园区。抓紧制定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稳步出台系列配套政策,推动园区建设提速增效,打造农业特色产业集聚区、农业科技转化核心区、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园。
3.着力壮大现代农业产业链。坚持扶引大龙头、发展大产业、培育大集群,深入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发展行动,鼓励引进一批适宜乡村发展的总部经济进镇入村,推动现代渔业、畜禽、水果、蔬菜、食用菌、茶叶、花卉竹木等七大特色现代农业产业链强链延链补链,通过全产业链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围绕“规模化、全链化、品牌化”的目标,建立现代农业产业链链长制,由市委和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全市农业产业总链长,县(市)区党政分管领导担任本地产业链链长,着力延长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推进产加销服贯通、农食文旅教融合,推动新产业新业态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抓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实施机遇,持续拓展“海丝”合作,全力打响福州金鱼、福州鱼丸、福州线面、福州茉莉花茶以及果蔬食用菌等农产品国际品牌,加快建设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中国——印尼“两国双园”等项目,推动“福”字号农产品卖向全球。
(二)实施“美好家园”工程,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4.强化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结合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根据各地自然地理及农业空间分布特征,协调推进平原、山区、沿海、临湖临江等不同区域的乡村空间布局优化,彰显福州乡村多元化特色。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推广“村镇责任规划师”制度,鼓励乡贤能人、老党员参与编制,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力和执行力。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契机,整合市域范围内既有的古道、绿道、步道以及部分乡村道路,精心规划一批特色浓郁的“村”游线路,一条勾连成网的“环榕步道”,以点带面推动美丽乡村串珠成链、连线成片,打造靓丽的“大美福州风景线”。
5.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处理利用,完善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处理长效机制,不断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以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为契机,加强农村水环境整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闭环,力争3年内实现农村污水“零直排”全覆盖。加强村庄清洁“六清一改”,推进村庄房前屋后、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6.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机制。推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管理制度,按照“参与越多、积分越高”的原则,通过设置积分任务、设立“积分超市”、建立积分兑换机制等方式,激发农村群众的主体意识,充分调动农村群众守护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坚持“人人参与、有偿服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付费服务办法,通过“政府补一点、村民出一点、社会捐一点”,凝聚起人居环境整治的整体合力。深化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以水带岸、水岸同治,健全河(湖)长制长效工作机制,拓展3月14日“河长日”内涵,紧盯污水“零直排”目标,在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消除、河道水质稳定达标之前,每月14日开展“护河爱水、清洁家园”行动,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全社会共守水清岸绿美好家园。
(三)实施“文明铸魂”工程,打造崇德向善的人文乡村。
7.开展乡风文明创建活动。围绕“正乡风、兴家风、淳民风”的目标,持续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不断拓展创建内涵、创建领域,以强有力的乡风文明建设,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大力培育“有礼有福”文明建设品牌,坚持对文化有礼,深入挖掘村落文化遗存、特色民俗传统,讲好村庄故事,增强村民的文化认同感、归属感;坚持对自然有礼,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打造美丽村落、美丽庭院,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对社会有礼,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健全农村志愿服务体系,大力弘扬尊老爱幼、邻里相帮、积极向善等传统美德,实现村庄“人和、心齐、风正、气顺”。
8.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化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队,对一些带有普遍性、倾向性,以及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守法致富、勤劳致富,弘扬正能量,创造美好生活。深化移风易俗示范镇村评选,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积极推广长乐区移风易俗的经验做法,遏制大操大办、天价彩礼、厚葬薄养、人情攀比、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倡导文明健康、厉行节约的良好风尚。
9.重塑闽都乡村文化生态。科学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文物古迹、传统村落(庄寨)、农业遗迹等保护,加强收集整理乡村历史、宗教、节日、饮食等历史文化资源,再现乡村文明变迁轨迹。注重技艺传承发展,加强乡村非遗传承人的培训,建设一批乡村非遗项目传承基地,大力传承保护茉莉花茶窨制工艺、寿山石雕、脱胎漆器、软木画、木根雕、剪纸、油纸伞、牛角梳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入挖掘利用乡村特色风貌和文化符号,注重“一村一韵”,重现原生田园风光,唤起乡情乡愁,让乡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
(四)实施“网格治理”工程,打造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10.健全乡村网格治理模式。按照“规模适当、有效覆盖、边界清晰、便于服务”的原则,科学划分各类网格,建强县、乡、村三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工作站),强化网格事项分级分类流转办理,因地制宜搭建网格化治理体系,推动实现农村“无疫村社(居)”全覆盖。优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功能,将治安巡逻、疫情防控、矛盾化解、便民服务等功能集成到网格,推动实现“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加快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县、乡镇(街道)等各方力量,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力争实现一支队伍、一管到底。
11.提升基层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加快补齐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短板,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推进乡村长者食堂、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建设,不断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坚持从农村群众需求出发,加快建设村级乡村振兴服务站,整合村级综治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劳动保障工作站、文化活动中心、科特派服务点以及积分超市等的相关功能,叠加金融、电信、快递等服务,完善服务清单,为村民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12.积极推动乡村数字化治理。抢抓国家实施数字乡村战略的有利契机,推进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加快农村地区新型基础设施应用场景建设,积极引入信息化主流技术,筑牢数字乡村的发展基础。按照“市级建底座、县级搭平台、乡级造场景、村级选服务”的思路,着力构建全市一体化数字乡村治理新模式,积极推动“互联网+社区”向农村延伸,提高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精细化、现代化水平,打造各具特色的数字乡村样板。
(五)实施“强基固本”工程,打造同心共富的幸福乡村。
1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围绕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推进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推行“中心村党委”模式,全面开展村党组织“达标升级”活动,强化结果运用,形成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加大在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农村企业、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中建立党组织力度,推动符合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兼任或党员担任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负责人。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依托乡镇(街道)党校和村级教学点加大对农村党员和后备力量的教育培养力度。
14.加大人才培育力度。坚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引才、聚才、用才,探索由涉农国企通过市场化统一招聘专业人才,镇村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吸引更多人才参与乡村建设发展。持续开展乡土人才培育,探索与省内高职院校联合培养产业技能人才,每年选派乡镇干部、农技人员等基层骨干到高校、科研院所进修学习。深入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积极举办农村电商主播达人培训班,培养一批涉农电商人才,打造农村电商销售人才队伍。
15.深化强村富民行动。围绕巩固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推行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服务队+工作组+合作社”等模式,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能力,实现农村资金保值增值、资产利用增值、资源开发增值。推广连江海洋生态产品市场化试点的成功经验,探索推进生态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推动资源到资产、资产到资本的有效转变。
16.建立党建共建机制。完善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开展“千名干部进千村”活动,探索在职干部、离退休干部认领耕地、闲置住宅等,帮助解决农村资产闲置等问题。支持符合条件的村利用闲置厂房、农房、校舍等建设共享办公、共享创业空间,吸引年轻人回来、城里人进来。深入开展市、县和县级涉农部门领导干部“包镇村促发展”活动,探索建立市域内镇村结对帮扶机制,以强带弱,不断缩小区域内的乡村发展差距。
三、组织保障
17.优化配置资源要素。以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福州东部片区建设为契机,强化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县乡村统筹,建立城乡统一的医疗、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制度,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强化农业农村改革系统集成,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宅基地制度等改革,为乡村振兴提供持续动力。完善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各县(市)区健全完善乡村振兴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统合财政资金、用好融资政策、引入社会资本,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获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确保投入乡村振兴的财政资金只增不减。
18.创新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福州振兴乡村集团等涉农国企优势,谋划出台务实管用的工作方案,积极搭建农村土地流转平台、建设乡村振兴教育培训基地、设立农业产业引导基金等,建立更加灵活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助推乡村振兴。支持县(市)区成立振兴乡村公司,着力完善运作机制,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更多技术、资金、市场等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镇村成立乡村运营公司,打造特色品牌,实现“建设乡村”向“经营乡村”转型升级。以县为单位建立乡村建设相关项目库,把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农村供水、公共服务等项目优先纳入,健全入库项目审核和绩效评估机制,积极引导农民参与乡村建设。
19.强化考评激励。由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围绕实施乡村振兴“五大工程”,分季度开展“亮晒比学”活动,推动各地交流经验、学习典型、比学赶超;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星级村评价的重要内容,将评价结果作为奖励表彰、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激发农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设立奖励资金,奖励考核排名靠前的县(市)区,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20.落实工作责任。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夯实部门主管责任,发挥好县(市)区委书记“一线总指挥”作用,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建立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联席会议制度,由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星级村建设项目指挥部牵头抓总,加强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强化跟踪督查,深入一线、深入农村了解实情,推动落实;市委宣传部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推广典型经验,全面展现全社会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火热实践,营造全社会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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