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22条措施促进绿色消费
记者23日从省工信厅获悉,福建省六部门印发《福建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提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动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方案》提出四个方面22条措施。根据《方案》,到2025年,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奢侈浪费得到有效遏制,绿色低碳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绿色消费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2030年,绿色消费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产品成为市场主流,重点领域消费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绿色消费制度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健全。
为此,福建省将推广绿色居住消费。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大力推广绿色家装,鼓励使用节能灯具、节能环保灶具、节水马桶等节能节水产品。提升建筑用能电气化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
发展绿色交通消费。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加氢站、交换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车用LNG发展。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鼓励消费者优先选购轻量化、小型化、低排放乘用车。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鼓励汽车企业研发推广适合农村居民出行需要、质优价廉、先进适用的新能源汽车,推动健全农村运维服务体系。开展行人友好型城市建设,在城市道路新建、改扩建等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行人步道和自行车专用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打造安全、畅通、舒适、宜人的绿色出行系统。推动共享单车规范发展。
推动闲置资源盘活共享。有序发展出行、住宿、货运等领域共享经济,鼓励闲置物品共享交换。积极发展二手车经销业务,推动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进一步扩大二手车流通。积极发展家电、消费电子产品和服装等二手交易,优化交易环境。鼓励社区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辖区内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鼓励二手车检测中心、第三方评测实验室等配套发展。
促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将废旧物资回收设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经营场地等纳入相关规划。放宽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城、进小区限制并规范管理,保障合理路权。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加强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积极指导各市启动“无废城市”建设。(记者 江海 赵铮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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