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建小区须依法配建智能信包箱
《福建省邮政条例》7月1日施行,是全国首部省级地方性法规明确
新建小区须依法配建智能信包箱
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邮政条例》。这是2021年智能信包箱国家标准实施后,第一部明确要求新建住宅建筑工程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设置智能信包箱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电子商务的迅速普及,我省快递业务量呈爆炸式增长,去年快递寄包裹业务量达41.50亿件,同比增长20.93%,人均快递包裹111件。
大量包裹投递需要大量信包箱,而与此成为强烈对比的是传统信报箱渐渐沦为摆设。鼓楼区金明苑小区物业管理人员陈先生告诉记者,小区传统信报箱使用率不足10%,有的信报箱已经无法使用。“我们也想直接利用传统信报箱投递包裹,可是格口太小了,放不进去。”负责鼓楼区黎明片区的顺丰快递员小郑说。
传统信报箱必然被取代,能否通过立法推动小区配建智能信包箱?在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立法调研座谈会上,快递小哥普遍对此表示欢迎。他们说,使用小区配建的智能信包箱方便投递,而且投递费低于其他商业化快件箱,他们的收入可因此提高。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也认为,小区配建智能信包箱是多方共赢的好事,小区业主收取包裹无须支付费用,还可利用这一平台投放广告等增加公共收入。
“立法应与时俱进,大胆创新,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福建省邮政条例》从智能信包箱的建、管、用三方面入手,作出明确规定,让人民群众通过立法分享“数字福建”建设红利。
确保“建”好。《条例》规定,新建住宅建筑工程,应当将融合邮件、快件投递接收功能的智能信包箱工程纳入建筑工程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并与建筑工程同时投入使用。智能信包箱未经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不得交付使用。鼓励和支持传统信报箱升级改造为智能信包箱。
确保“用”好。《条例》明确,使用智能信包箱开展邮政普遍服务的,不得收取费用。运营智能信包箱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用于智能信包箱的保养维修,并定期公布,接受业主的监督。
确保“管”好。《条例》要求,物业服务人应当做好智能信包箱日常使用管理工作,可委托第三方主体运营维护。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引导邮政、快递等相关企业合理使用智能信包箱,并在系统数据对接、日常使用与运营维护等方面加强监督管理,协调解决智能信包箱使用过程中的问题。(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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