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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这些条件,可申请减免六个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022-05-28 09:04:40来源:福建日报

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7日发布的公告,房屋业主减免同一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至少三个月租金、帮助其渡过疫情难关、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减征减免租金的不动产2022年度六个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减免至少三个月租金,指房屋业主按月减免三个月(含)以上的租金;或通过定额或比例等方式减免租金,按照2022年有效合同(协议)计算的减免租金额度,相当于三个月(含)以上的租金。 

服务业小微企业,是指从事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等行业,且同时符合202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例如:A房屋业主因疫情原因减免了某服务业小微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租金,则A房屋业主可按零租金收入申报2022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同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出租不动产2022年4月至9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符合条件的房屋业主,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通过办税服务厅或选择登陆福建省电子税务局“非接触式”提交减免申请,逾期提交的不再受理。

上月,省政府出台福建省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中明确,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或因落实防疫要求严重影响经营活动的,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免除6个月租金。

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园区等各类市场运营主体在协商基础上,为实体经营的承租户适当减免租金。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应减免房屋业主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目的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恢复发展的决策部署,鼓励房屋业主在疫情期间减免2022年度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记者 王永珍 通讯员 冯勇琦)

【责任编辑:徐昕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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