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1月27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9-11-28 08:49:29 来源:福建日报
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11日在福州召开,会期约5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福建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建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福建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建省2020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事项。
因特殊情况需对会议时间作出调整的,授权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责任编辑:徐匆】
相关新闻
-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闭幕(2019-11-28 08:45:16)
-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明年1月11日召开(2019-11-28 07:39:47)
- 省人大常委会就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例”展开专题调研(2019-11-27 07:27:25)
- 省人大审议教师法“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报告(2019-11-27 07:24:08)
- 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修正案提交省人大初审(2019-11-27 07:21:16)
-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2019-11-26 08:31:56)
-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2月3日召开(2019-11-24 22:37:11)
-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百名代表集中视察(2019-11-23 08:01:05)
- 2019环球夫人大赛福州赛区收官(2019-11-19 16:05:51)
- 市人大常委会权威解读两部新法规(2019-11-15 23:21:27)
- 牢记总书记嘱托 不负新时代机遇(2019-11-14 09:00:19)
- 全国人大代表点赞福州古厝保护工作(2019-11-12 07:4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