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已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有人认为,《劳动合同法》会“搞垮”中国经济——“如果严厉执行新劳动合同法,失业率将逾8%恐怕是最起码的”。有人则认为,通过不和劳工签合同的方式,免交劳工应该享有的各种保险,这样的企业利润实际上是建立于工人起码的保障上的,血汗工厂的时代早就该过去。
中国政法大学那位劳动法专家说,实际上在一般国家,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保护都是远远超过中国的。“越南的劳动法比中国的劳动法严格得多。印度的法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对劳动者的工资要按照投资所在国的工资水平支付,美国人要到印度投资,要付印度工人相当于美国国内的工资。印度的公司集体裁员,二百名以上的企业集体裁员必须要联邦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这位专家说,企业能否发展,关键不在于是否签合同。如果一部《劳动合同法》就能成为“最后一根稻草”压垮企业,那只说明这个企业早就该倒了。
不过,来自资方的一些意见很大程度上还是被《劳动合同法》的制定者所吸取——三位劳动法专家均向记者表示,现在的《劳动合同法》,在历经四次审议、两年多的反复酝酿和多方权衡之后,本身即是平衡的结果。
劳动者的工资增长从何而来
在《劳动合同法》具体的法律条款中,最受争议的一条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它在媒体的报道中被说成是为将来的“最牛钉子工”的出现打下了伏笔。
不过,全国人大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几次表示说,无固定期限合同是为了对企业的用工有所限制,不能够让他们总是通过压榨工人青春的方式盈利。这并不妨碍企业的自主权,企业仍然可以通过合法的正常地途径解雇员工。
而中国政法大学那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劳动法教授则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即使按照现在的标准,中国的劳动合同法所确立的约束程度仍要远远低于国外。他举例说,在一些国家,只要用工超过三年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事实上,在劳动者内部、资方内部,也分成不同的利益群体,虽然在各自的整体利益上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
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世诚将资方看作是两种。在2008年1月27日召开的劳动合同法权威论坛上张世诚指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只有违法企业的用工成本将大幅度提高,对合法企业的用工成本影响不大。相反,对合法企业的长远发展还有好处。
而对于劳方,作为“挺资派”的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董保华提出:劳动者是分层的。在他看来,作为第一层的总经理、董事长、职业经理人等是最强势的劳动者;第二层的具有投票能力的一些白领、专业技术管理人,实际上与资方有相当的谈判能力真正弱势的是作为第三层的制造业的工人和第四层的失业、半失业、非正规就业的劳动者。
董保华说,一二两个层次都没什么大问题,重点保护显然是在三四两个层次。
《劳动合同法》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把职业稳定作为劳动者最根本的目标,实际上真正有利的是一二两个层次。“一方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目标可能正在杀伤企业正常的活力,但是另一方面,社会底层并没有从中受益。可能正在形成一种"双输"格局。”他说。
这一点,在记者采访北京市泰福律师事务所田坤律师时得到他的材料支持。田坤告诉记者,很多民工子弟学校、一些民间NGO,都处于刚刚发展萌芽阶段,一旦面临新的《劳动合同法》,根本就无法承担该为员工上缴的各项保险。
对此,林嘉向《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表示,问题也许并不在于《劳动合同法》本身。劳动者就业应该由《就业促进法》解决,签了合同后需上缴的保险太高,可以呼吁降低企业税率。
可以看出,很多问题的争论超过了《劳动合同法》本身所能承载的范围。
有意思的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一位博士在记者采访时向记者提起“不落空”的一群。他说,无论怎样制定法律,总会有一些特殊群体,有好处时总有他,有承担时他总不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更直白地撰文说:“劳动者的工资增长从何而来?国家应当割谁的肉补劳动者的疮?答案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割超额利益所得者的肉,补弱势群体的疮。超额利益所得者在哪里?在权力者那里,在依靠权力获得不法利益者那里,在依靠自然资源垄断获取暴利者那里……而不在普通的经营者那里。”(何忠洲)
中国医保两极分化:国人被分为五个等级的群体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医保,是政府财政支出的一个重要部分,这个原本应该统一的医保制度,被人为分割为四块,将国人分为五个不同等级的群体
“当务之急还是“盖房子"”。3月3日下午,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熊先军对来访的《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说。
1998年政府搭建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平台,之后又分别在2005年和2007年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而在框架上让医保制度得以完整。
目前,参加“新农合”的人群已经达到九成,今年将完成覆盖;城镇居民医保的覆盖率今年也将达到一半。
但在硬币的另一面,至少还有2.5亿人没有参加任何医疗保险;即使参加了“医保”的10.5亿人,也不时面临着缺医少药和报销比例偏低的问题。
一步跌进自费医疗的“地狱”
27岁的苗浴光在最近的一年里,运气差到了极点,命运两次捉弄了这位2006年从辽宁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的研究生。
第一次发生在2007年1月29日的招考公务员体检。之前,她在大连海关的公务员考试中成绩优异,笔试第一,面试第二,只要过了体检这一关,就可以成为大连海关2007年新招3位公务员中的一位。
但体检中心的医生告诉她,血相偏高,建议立即复查。
4天之后,在大连工作的舅妈带她到大连友谊医院复查血常规,医生拿到结果后,没敢和苗浴光说实话,而是悄悄地告诉了她的舅妈。
那一天是2月2日,抚顺市新抚区公安局巡警大队一级警督苗福田和另两位同事一起,正开着一台警车巡逻。9时许,苗福田的手机响起,电话那边,女儿的舅妈说了好多话,他只记住了3个字:白血病。
半小时后,苗福田和妻子乘上了开往大连的虎跃“快客”,下午2时许到达,妻子和前来接站的苗浴光的舅舅抱头痛哭。
第一个疗程在大连展开,主要的工作是化疗。两个月的工夫,仅治疗费用,苗福田花去了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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