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保健食品选购有“诀窍” 业内:消费新时代企业要当“守门人”

2018-03-15 14:43:53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邱陵

  福州新闻网3月15日讯(记者 邱陵)“如何分辨保健食品的真假?”“保健食品和药品有什么区别?”“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怎么看?”在第36个“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由福州市各级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商家共同主办的集中宣传活动陆续在各地举行,记者走访发现,针对保健食品的答疑解惑、消费教育成为群众关心的热点,除了老年人,也覆盖了年轻群体。

  典型案例:保健品、药品、普通食品要分清

  福建省消委会日前发布2017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其中就涉及一例保健食品投诉。

  3月7日,消费者王女士在某健康食品商行听信商家宣传“包治百病”,购买了肽杞口服液,吃了以后没有任何效果,反而引起血压升高。王女士认为商行存在虚假宣传行为,要求退款2万元,遭对方拒绝,遂求助当地消委会,希望尽快处理此事。

  消委会介入调查,认定商家的确存在夸大功效,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经批评教育,商家同意退款2万元。

  福建省消委会工作人员表示,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疗效”、“速效”不可信,消费者如感到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以免延误病情。

  把保健品当药品夸大宣传要处罚,而把保健食品当做普通食品销售也是不允许的。据新华社报道,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因保健酒当普通食品销售引发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上诉案。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关于卖家赔付买家十倍价款赔偿金的判决。

  据悉,消费者赵某在网络平台上以每瓶15元的价格购买某酒业公司生产并销售的、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金樱子酒312瓶,共计4000余元。赵某饮用后发现身体不适,后了解到配料中的金樱子属于中药材,不能随意添加进普通食品中。赵某以该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卖家退还货款并向其支付所购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共计4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金樱子属于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非可用于普通食品的物品,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用于生产经营。且该款酒在外包装上明确载有具体食用量以及其具有降血压、降血脂等功效的字样,此类包装说明也已明显超出普通食品的销售形式。但卖家将金樱子作为制作原料,以普通食品进行销售,并未取得保健食品的生产许可,不符合食品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法院据此判决卖家退还赵某货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

  部门声音:挑选保健食品有“诀窍”

  高档蛋白粉、复合维生素、深海鱼油、排毒养颜保健品……近几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身体健康也更加关注,各种保健品也趁机走俏市场,成为人们争相购买的对象。据了解,现在我国的保健品市场表现十分火爆,经销商赚得盆满钵满,但也出现不少行业乱象,亟待重拳整治和加强消费教育。

  记者在调查时发现,人们对于保健品的具体功效并不了解,选择保健品也存在一定的盲目性。连日来,记者采访了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食药监局、福建省消委会等相关部门的人士。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近年来,国内一些保健品外包装上大多刻意标注出“高大上”药材名称,有的保健品商家甚至打出了少数民族的旗号,如蒙药、藏药、苗药等。还有一些保健品商家直接点出“同仁堂”、“宫廷”等著名概念做为担保。甚至部分经营者为了推销保健品,便以专家或患者名义现身说法,用不科学的论述渲染药效,夸大功效,刻意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的概念区别。

  据介绍,福州市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完成12315、12365、12331三个消费投诉举报平台、12345便民热线和96196电梯应急救援热线整合工程,形成了“五线合一”的工作格局。也就是说,有食品药品投诉举报需求的市民,既可拨打国家统一的热线电话12331,也可以直接拨打12345福州便民热线反映。

  数据统计显示,2017年,福州市针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立案97件,已办结54件,罚没款105.89万元;12315热线受理涉及保健食品的相关投诉521件、举报12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6.61万元。

  “今年,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针对目前社会反映较大的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现象,通过明确主体资格、产品质量、广告宣传以及活动举办等方面的监管要求,以及明确会议营销的举办方和场地提供方的主体责任,从源头来规范保健品会销行为。”上述人士称。

  那么,如何甄别正规的保健食品?福建省食药监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在购买的时候要特别关注三个方面:一看销售场所资质,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场所购买产品,注意有没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查外包装和说明书,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预包装食品,不要购买标签或说明书中提及可以预防疾病、有治疗功能的产品,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声称是保健食品的产品;三辨广告和宣传内容,保健食品广告中未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一律不要购买,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

  记者了解到,国产保健食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健注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健注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对于注册号的真伪,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网站(www.sfda.gov.cn)进行核实。

  今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福建省消委会相关人士称,消费需求从“温饱型”向“品质型”跃迁,消费者协会要积极探索维权新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平台作用,汇集各方面消费维权合力,促进建立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品质消费”成为消费新需求。

  福建省消委会提醒,在确认保健食品是合格产品后,应当遵循选择保健食品的第一个原则——必要性,即根据自己的实际身体状况与健康诉求来判断,确定自已是否必须食用保健食品。其次,应当了解保健食品真实的产品功能信息,以便正确掌握产品的人体适用性,选到最适合自己的保健食品。

  行业观察:正规企业从源头把控品质,当好“守门人”

  保护消费者权益,生产企业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对此,记者也采访了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有关人士。作为全球知名的营养品公司,康宝莱对“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的理解是,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拒绝夸大虚假宣传,共同为树立直销行业的良好声誉而努力。

  据了解,康宝莱在全球范围内的原料生产基地、种植基地都严格执行“种子到餐桌”的质量安全管理理念,产业链的每一环都严格控制食品质量安全,使所有产品都有源可循,真正做到“安心健康”。

  同时,康宝莱严格管理和监督营销人员队伍,从人员、培训、制度等方面保证消费者的权益。公司从总部到各地分公司,在内部专门设立了合规部,配备专门人员监督、检查、处罚各类违规行为。

  “我们的服务提供商不仅是提供正品的保障,更为顾客量身定做最优质的体重管理与营养顾问服务。”康宝莱工作人员介绍道。

  除此之外,康宝莱还制作了《康宝莱产品真假鉴别宣传册》,将防伪辨别中5大重点内容及正规购买渠道都标识出来,便于消费者了解如何识别真假康宝莱产品,避免购买到假货,造成损失。

  业内专家指出,在消费升级的新时代,层层把关,创新为本,不断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和深层次的需求,并且愿意深入社区,与消费者面对面,才能真正守护品牌形象,给中国保健品行业注入新势能。

【责任编辑:燕宇】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