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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29号通告

2022-04-15 09:52:47来源: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第29号

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和专家评估研判,我县部分管控区已满足解除条件。经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4月15日10时起,解除以下区域的封控、管控管理。

1.解除对青口镇溪东村向阳自然村宏溪路四川烧烤烤鱼店周边14栋房区域的封控管理。

2.解除对宏溪路东南侧、福州马尔斯精密工业公司及福州东荫金属工业公司西南侧、沈海高速西北侧、福州国台橡胶有限公司东北侧的区域,以及青口镇宏一村园田里25号周边25栋房区域的管控管理。

解除封、管控管理不等于解除防控措施,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解除封控后,市民朋友要实行7天健康管理,每日进行体温自测和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去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工作、学习做到“两点一线”,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封控区、管控区解除后的第7天,区域内的人员落实1次核酸检测,并严格按照现行的防控工作要求,配合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5日

【责任编辑:朱幸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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