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立公信 用心讲亲和
晒晒福州市检察机关五年工作实绩
五年,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短短一瞬,但是五年的光阴也能书写厚重的一笔,留下精彩的华章。
这五年,他们立公信,讲亲和,锻造过硬检察队伍!这五年,他们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成效彰显!他们惩治腐败,促进廉洁,扎实有为!这五年,他们保护生态,关爱未成年人,成绩斐然!这五年,他们强化监督,维护公正,亮点频现!这五年,他们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屡创佳绩!现在,就让我们一起走进福州市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跳跃着的司法脉搏。
护航发展勇作为
五年来,福州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大局观,找准履行检察职能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结合点,为“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州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深入贯彻福州市委关于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州等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落实“五区叠加”等发展目标,2016年,市检察院制定实施《服务和保障“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州建设的实施意见》,细化20项服务举措,深化“四个不能”、“五个界限”等办案要求,获得了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尤猛军的“点赞”,尤猛军代市长批示“检察院围绕福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台了六个方面实施意见及20条具体措施,充分体现了我市检察机关执法为民、公正司法、从严治检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体现了检察部门的核心意识和责任担当,请继续努力发挥优势,为建设新福州作出更大贡献。”
深入一线方可建功立业。五年来,福州市检察机关围绕基础设施、产业集群、高新园区等发展要素,深化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立案侦查交通、能源、市政等系统职务犯罪294人。严肃查处贪污、挪用征迁补偿款等职务犯罪78人,深挖“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背后的职务犯罪91人。持续推进“百个工程”专项预防等活动,深入重点项目和征迁工程开展同步预防,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9589批次,着力促进福州市“抓征迁、促落实”等工作顺利开展。
2014年12月,国务院决定设立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为紧扣自贸区发展脉搏,福州市检察机关制定出台了服务和保障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建设的18条意见。2015年,福建首个自贸试验区检察室在福州马尾揭牌成立,成为福州市检察机关敢于先行先试、服务和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平台。检察室结合自贸试验区区位特色和实际情况,重点履行区内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对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管活动实施法律监督以及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和法治宣传等工作。
坚持站在加快现代化新福州建设的发展大局中审视全市非公经济发展的趋势前景,积极对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新机遇,认真分析总结非公有制经济对司法保障的“五大期待”,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的长效性和经常性。比如,长乐市人民检察院主动顺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新需求,抽调了来自侦监、公诉、反贪、民行等部门的党员检察官,在全省率先成立“非公企业法律服务团”,并从“更新理念、充分履职、规范司法、加强联系”四个方面,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