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立公信 用心讲亲和
晒晒福州市检察机关五年工作实绩
重拳反腐敢担当
贪腐,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回应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服务民生民利,福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这个不见硝烟的特殊战场上,坚持“有贪必查,有腐必究”,严肃查办关系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深入查办发生在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福州作为省会城市,办案就要发挥省会城市的强项,加强力量调配、组织指挥和上下协同,敢于办大案要案、窝串案,让‘老虎’、‘苍蝇’无处可逃。”福州市检察院分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王矗说。
福州市检察机关查办了环保系统系列案件,先后立案查处包括省环保厅原副厅长王某长和省环保厅环评处原副处长林某红在内的行受贿案件16件16人,涉案金额近440万元。该系列案件共查处厅级干部1名、处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5名,涵盖了环保领域多个环节,涉及省环保厅和福州市五个县市环保局。
福州市检察院还查办了发生在市交通建设系统的贿赂犯罪窝串案。由于案件牵连人数众多,辐射面广,福州市检察院决定整合侦查资源,协调多个基层院同时设立办案组,优化办案力量,统筹办案资源,提升办案效率。这起受贿大案的办理交出了漂亮的成绩,共从中立案达33件39人,涉及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3人,涉案金额达1384万余元。
“老虎”要打,“苍蝇”更不能放过,对于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检察机关的态度是“零容忍”。五年来,福州市检察机关着力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处虚报冒领财政补贴的职务犯罪106人,其中,截留家电下乡补贴的16人,涉案金额1.24亿元;冒领农机推广补贴的30人,涉案金额1005万元。
五年来,福州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1135人,其中,100万元以上大案88件,涉嫌职务犯罪的原厅级干部5人、原处级干部55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239人,其中,查处与贪污贿赂相交织的渎职犯罪61人。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监督,查处涉嫌职务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225人、司法工作人员47人,着力交出了一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反腐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