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霞浦县休闲旅游新业态船舶经营活动管理,规范运营秩序,促进海上旅游业发展,日前,霞浦县出台了《霞浦县休闲旅游新业态船舶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共分为五个部分二十三条内容,主要包括准入门槛、备案登记、船舶适航条件与要求、旅游船舶经营管理和安全监督、职责分工等方面的规定和相关内容。
据了解,休闲旅游新业态船舶系指以营利为目的,为游客提供海上游览、观光、娱乐、休闲体验等旅游活动的乡镇船舶。
《管理办法》规定,从事休闲旅游新业态船舶经营须成立运营公司;休闲旅游新业态船舶必须在划定的适游海域内开展活动;船舶乘员定额控制在9人以下,其中休闲体验船舶乘员不超过7人。休闲旅游新业态船舶实行年度检验制度。
本试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一起详看图片解读!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